光伏发电发展势头良好,但仍存项目计划落实、申请、备案、并网和运行等问题
在专项监管中发现,虽然浙江省光伏发电发展势头良好,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在项目计划落实、项目申请、备案、并网和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执行和补贴资金到位情况较差。截止到2014年9月底,浙江省累计并网光伏发电项目82.15兆瓦,仅完成浙江省能源局下达总计划的4.3%。全省除83个130千瓦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未获得国家、省(地)有关光伏发电的补贴资金,补贴资金政策兑现率仅为2.19%。二是光伏发电项目屋顶落实难、融资难、并网接入难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截止到2014年9月底,浙江列入光伏发电计划的项目尚有906兆瓦未备案,因建设场地(屋顶)未落实的占66.6%,已备案未开工的项目中也有51.1%因建设场地(屋顶)无法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基本没有获得银行贷款等金融支持;供电企业在受理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业务中,不同程度存在超时限、技术规定不合理、并网接入工程由业主单位出资建设等问题。三是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和项目管理方式粗放。浙江省以建设单位自行申报的项目为依据下达计划指标的做法,导致建设单位出于争指标等方面因素考虑,在场地(屋顶)、资金等条件未落实的情况下上报项目,导致部分列入计划的项目无法落地,造成计划虚下、计划执行率偏差大;部分地方发改委(能源局)项目备案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在备案申请所提交材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准予项目备案等等。
针对在专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浙江能源监管办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的认识,要继续改进和完善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方式方法,坚决有效解决影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难点问题。同时,针对电网企业在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的问题,浙江能源监管办将严格依法依规,责成有关企业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加强相关制度建设,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目前,专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大部分都已得到有效整改。下一阶段,浙江能源监管办将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式”管理,进一步督促浙江省电力公司通过全面排查、完善制度等措施,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纠正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服务及电量收购、补贴拨付中出现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