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天,工信部发文《关于进一步优化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简称“591号文”),从加强政策引导到发挥金融和资本作用等六大条,在已经开始的中国光伏产业整合“收官”之战中浇了一把油,其中作用值得关注。
“收官”为一局围棋的最后绞杀阶段,2015年的中国光伏产业整合开始进入这一阶段。老红过去一直说,从2011年中期开始的全球光伏产业整合,在完全市场国家需2-3年时间,在中国需要5年时间,结束时间应在2016年中期以后。“591号文”则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光伏企业”。老红同时将这5年整合时间分为两大阶段,2013年是重要时空划分点,是光伏企业最困难的时期,也是光伏资产价格最低谷的时期。在那之前,是非理性价格竞争阶段,是以降产能、清库存引领市场价格的阶段,致使全行业亏损。遗憾的是受银行和地方政府保护,中国光伏企业难以出现大规模破产潮;在那之后,是理性价格之争阶段,是以品牌、规模、技术引领市场价格的阶段,使得有竞争力光伏企业开始盈利,资本开始规模化进入,无竞争力企业开始规模化的破产。进入2015年,市场的压力和政策的导向,把中国光伏产业整合推向最后阶段。
“收官”阶段的竞争是最为激烈的竞争。围棋高手对局,胜负只在半“目”之间,所以最后的绞杀是最残酷的,光伏产业整合的“收官”之战亦是如此。2011年开始整合时,企业数量应在1000家以上, 到2014年中,海关统计组件出口企业超过1500家,这个数字无疑是太多了。老红也曾说过,光伏产业链中每一环节的企业数量10家足矣。形成从1000家减少到10家的趋势,并且集中在未来两年实现,其中残酷可想而知。这一过程,在完全市场化国家,市场的选择是唯一的选择;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市场选择难以成为唯一的选择,非市场的选择将增加整合最后阶段的复杂性和残酷性。
光伏产业整合“收官”的目标是合理的。“591号文”明确:到2017年,“前5家多晶硅企业产量占全国80%以上,前10家电池组件企业产量占全国70%,形成多家具有全球视野和领先实力的光伏发电集成开发及应用企业。”光伏属能源产业,能源产业为规模经济,当相对成熟的光伏市场环境到来时,光伏产业链中每一环节前10家企业占有80%市场空间的结果是合理的。在中国传统能源行业,论石油不过三大企业,论电力不过五大集团,过去传统能源如此,未来新能源也应概莫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