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PGO发展速度低于预期的原因,有业内分析师认为,主要是央企成员信息不透明加上迟迟没有动作,让市场对PGO内部的利益协调能力产生许多猜测。尽管PGO成员在路条、技术等方面各有竞争力,但在一些业务上也有重合。比如在光伏电站EPC总承包环节,除了国电光伏之外,国网南瑞和中电48所也在2014年进入光伏电站EPC领域,预计安装量分别为167兆瓦和80兆瓦。潜在的竞争关系让这场本来就不透明的“央企游戏”在外部投资人眼中变得更加难以判断。
更为关键的是,“弃风限电”的风险让PGO承受了很大的融资压力。尽管光伏电站开发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大家并没有对PGO央企成员的融资能力产生担心,业内曾传出“10%以上内部收益率”更是让PGO对融资信心十足。但电站开发动辄数十亿,实现投资收益首先在于电站产出的电量能否迅速上网,并且从市场和补贴中获得足够收益。否则,投资的回报周期将被拉长,资金链的风险也随之上升。但考虑到光照条件和土地成本,目前国内大型光伏电站项目主要集中在西北地区。西北地区工业比较落后,用电需求小,光伏电站发电依赖电网向外输送。近年来,光伏发电装机规模骤增,远远超过当地电网输送能力范围,发电站的部分发电不能并网,只能弃掉,严重降低光伏发电站的盈利能力。此外,国家补贴的发放也严重滞后,这些都严重影响了PGO项目的资金回收和项目转让,让其成员面临巨大融资压力。
另一方面,光伏电站投资的退出机制不完善同样阻碍了PGO的融资。尽管有业内人士提出通过电站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实现投资的退出,但还处于摸索阶段,尚未形成具操作性的方案。
对此,PGO会长徐忠表示要在2015年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投资退出方案,同时缩短各家企业的付款周期,保证光伏电站投资的流通性。秘书长冯国梁也表示,PGO的发展需要资本支撑,将考虑引入民营投资公司,或向金融机构开放,为PGO成员配套设计长期融资方案。
本次会议上,PGO多次强调内部分工已明确,意在提振投资人信心,解决融资难题。但“弃光限电”的风险仍然存在,建成项目“转让难”问题仍没有好的解决方案。作为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布局重要一环,光伏能源产业的发展存在诸多挑战。坐拥资源的国字号“集团军”PGO所面临的困难正折射了影响中国光伏市场真正启动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