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市前业绩暴增到上市后业绩快速下滑身陷连续巨亏的泥淖,天龙光电迅速褪下高增长的光环,成为创业板首批面临暂停上市的公司之一。
天龙光电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硅材料生产与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这家自称经过近六年时间就发展为国内光伏设备龙头企业之一的公司,号称已实现批量生产的产品和在研项目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在业内获得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的公司是如何从云端掉入泥淖呢?
天龙光电于2009年12月25日上市,上市前的2007年、2008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下称“扣非净利润”)5119万元、588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366%、15%。据此,公司IPO发行价达到18.8元,发行市盈率63倍,募集资金近9亿元,超募金额6亿元。
招股书中称,天龙光电“年产1200台单晶硅生长炉建设项目”等三个募投项目需投入募集资金2.77亿元,预计2011年达产,每年可新增净利润1.12亿元。
然而,巨额募集资金到位后并未产生效益,招股书中的业绩承诺成为泡影,天龙光电自2012年开始连续出现巨额亏损。2012年至2014年上半年,天龙光电扣非净利润亏损额分别达到5.12亿元、1.53亿元、0.54亿元。若天龙光电2014年最终仍未能扭亏为盈,根据规定,其股票将于公司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
伴随着业绩的不断下滑,天龙光电的二级市场股价也一泻千里。截至11月27日收盘,天龙光电复权后的股价已不足10元,较IPO发行价下降近50%。曾经旗下一度多达6只基金重仓的大成基金也在此折戟沉沙,认赔出局。
事实上,从招股书数据的前后不一,到2011年隐瞒重大退货并冲减2012年收入,再到2013年业绩修正由盈利转为亏损,直至面临暂停上市,天龙光电的一路留下了滑落轨迹。
上篇:离奇的修正
天龙光电因对2013年业绩大幅修正而受到深交所的通报批评,事实上,如果按照其业绩修正理由追溯至2011年,公司可能早已满足连续三年亏损的暂停上市条件了。
惊人的前后修正值
2014年2月,天龙光电公布2013年度业绩快报称,公司201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37亿元,同比上升91.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万元,同比上升101.19%。公告称,天龙光电将业绩扭亏为盈归因于行业回暖订单提升以及处理库存、解决应收账款、处置闲置资产等。
在改聘了审计机构后,天龙光电于4月22日发布2013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营业收入由3.37亿元修正为2.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利609万元修正为亏损1.30亿元。
天龙光电解释称,对前次业绩快报进行修正的主要原因为:受部分重要客户出现重大经营及财务困难等因素影响,经会计师事务所初审后显示,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部分产品收入、成本有大幅调整。具体包括:
1.因受部分客户货款支付比例较低影响,对这部分客户收入冲减11512万元、相应成本冲减4999万元。
2.公司重要客户*ST超日(002506.SZ)出现重大经营及财务困难,应收账款余额为11214万元,补计提坏账准备2243万元;重要客户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旭阳雷迪”)等公司因财务困难,回款不及时,对这些客户的应收账款补计提坏账准备3338万元。
3.受光伏行业持续低迷影响,部分生产线设备资产可能存在减值迹象,补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09万元。
这样的业绩修正在上市公司中是非常罕见的——天龙光电2013年中报前五名客户有三名客户修正出2013年年报的前五名客户。
其中,2013年中报第二大客户旭阳雷迪贡献的营业收入4786万元,到了2013年年报被修正为590万元变成了第五大客户;2013年中报第一大客户新疆那拉提新能源有限公司贡献营业收入4991万元,竟然未入2013年年报前五名客户名单,中报第四、第五大客户南京美联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晟纳吉电子材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亦未进入2013年年报前五名客户名单。
天龙光电解释称,业绩修正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因受部分客户货款支付比例较低影响,对这部分客户收入冲减11512万元,相应成本冲减4999万元。
然而,天龙光电2011年最大的两位客户货款支付比例也非常低。2011年,天龙光电分别对*ST超日、旭阳雷迪确认收入12162万元、5166万元,而2011年天龙光电应收账款分别应收*ST超日、旭阳雷迪11014万元、5245万元,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那么,天龙光电2011年对上述两大客户是否也不应该确认收入呢?如果也冲减收入的话,天龙光电2011年业绩修正后可能就由盈利变为亏损了,已满足连续三年亏损的暂停上市条件。
8月28日,天龙光电也因此次业绩修正迎来了深交所的通报批评,深交所称,因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前的业绩快报净利润预计数额与2013年度实际数额差异值为1.40亿元、1.36亿元,差异率为-107.69%、-104.68%,且业绩快报的修正公告严重滞后,故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冯金生和时任总经理陈必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收不回的应收账款
天龙光电与同行业的*ST精功(002006.SZ)、京运通(601908.SH)相比,客户回款情况非常糟糕,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远远高于后两家上市公司。
2012年,三家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都大幅下降,但只有天龙光电的应收账款余额在增加,*ST精功、京运通都减少。2013年开始,天龙光电应收账款余额超过*ST精功、京运通,而其营业收入却远远不如*ST精功、京运通。
天龙光电的应收账款余额异常与其激进的收入确认有着非常大的关系,如果按照2013年收入修正的原因(部分客户货款支付比例较低)对2013年之前的收入也重新确认的话,天龙光电此前历年的营业收入可能将大幅减少,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则将会进一步上升。
在天龙光电的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中,*ST超日与旭阳雷迪是两大主要对象。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龙光电对*ST超日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04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22.18%,账龄超过1年,部分账龄达到2-3年;对旭阳雷迪的应收账款金额为7091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15.08%,部分账龄更是达到3-4年。
6月21日,*ST超日公布重大诉讼公告称,截至2014年6月16日,公司因债务逾期仍继续收到供应商、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的起诉已达110起,合计诉讼金额24亿元。
同样是上市公司,同样是应收*ST超日款项,横店东磁(002056.SZ)的做法就截然不同。横店东磁为*ST超日2011年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5.79亿元,但横店东磁2011年末应收账款第一名金额仅为8729万元,显然,横店东磁收回了大部分款项。2012年末,横店东磁应收*ST超日账款只剩下4736万元,对该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并对*ST超日提起诉讼。
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晶澳太阳能(NASDAQ:JASO)则是*ST超日2011年第三大供应商,采购金额3.66亿元,晶澳太阳能也对*ST超日提出诉讼,诉讼金额150万元。显然,晶澳太阳能已收回绝大部分款项。
为何天龙光电不通过诉讼来保全财产呢?而且天龙光电销售给*ST超日的金额不如横店东磁、晶澳太阳能,但应收账款却远远超过横店东磁、晶澳太阳能。
天龙光电2012年年报显示,其对*ST超日的销售金额为3292万元,而*ST超日2012年年报却显示从天龙光电采购额为9630万元,双方相差高达6338万元。是天龙光电提前在2011年确认收入?还是*ST超日推迟到2012年才确认存货?可以肯定的是,两家公司至少其中一家在财务处理上存在问题,而*ST超日股票已经被暂停上市。
10月31日,*ST超日公告重整计划称:“有财产担保债权按照担保物评估价值优先受偿,未能就担保物评估价值受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受偿;普通债权20万元以下部分(含20万元)全额受偿,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偿。按照上述方案受偿后未获清偿的部分,超日太阳不再承担清偿责任。”该重整计划已经得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如果天龙光电应收*ST超日的债权是真实的,那么天龙光电的坏账损失可能将超过8000万元。
而另一应收账款主要对象旭阳雷迪已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网的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自2013年10月29日起,旭阳雷迪被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达到20个之多,从公开资料未能查到天龙光电对旭阳雷迪提起诉讼。
那么,天龙光电应收旭阳雷迪的7091万元账款会不会遭遇*ST超日同样的结局呢?*ST超日是上市公司,至少还有壳资源的价值,而旭阳雷迪并非上市公司,在同样官司缠身的情况下,天龙光电收回应收账款的可能性远小于*ST超日,坏账损失比例可能比*ST超日还要大。
中篇:混乱的信披
无论是招股书还是上市后的中报、年报,天龙光电多处数据前后矛盾。
招股书显示,2007年,按产品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单晶炉为19649万元,而分各型号单晶炉产品的销售金额合计数仅为9876万元,两者相差9773万元。
上市后,天龙光电年报、中报数据更是多次出现前后矛盾之处。
如,公司2011年半年报披露的2011年1-6月配件销售收入为59万元,而在2012年半年报披露的2011年1-6月配件销售收入却变成了13236万元;2011年年报披露的2011年配件销售收入1930万元,而2012年年报披露的2011年配件销售收入竟然是零元。
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的当年热场收入为16751万元,而2012年年报披露的2011年热场收入仅为2094万元。公司2011年半年报、2011年年报披露的多晶炉收入分别为2009万元、4138万元,而在2012年半年报、2012年年报披露的2011年1-6月、2011年销售收入时多晶炉已经不见踪影。
此外,天龙光电还存在信息披露滞后或者可疑之处,涉及到销售合同、产品质量、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方面。
滞后的信息披露
“公司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与客户发生纠纷和诉讼的情况。公司具有成熟的生产技术、精良的总装工艺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了产品的优异性能以及加工质量。”天龙光电在招股书中如此表示。
但上市不久,天龙光电的产品就出现严重问题,并发生退货。
2010年1月29日,天龙光电与亿晶光电(600537.SH)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常州亿晶”)签订设备采购及供货协议,常州亿晶向公司采购96台DRF95型直拉式硅单晶炉,含税价合计7680万元。天龙光电于2010年5-6月陆续向常州亿晶发出该96台DRF95型单晶炉,并于2010年10月25日完成安装验收。2010年年报中,天龙光电将该笔业务带来6637万元的收入计入营业收入中,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14.67%。
然而,设备交付后却因无法正常使用,为解决上述事项,常州亿晶与天龙光电分别于2011年6月30日签署了设备整改协议,于2012年4月1日签署了设备调换协议,根据协议,天龙光电将上述价值 4128万元(含税价)的设备等值调换成常州亿晶需要的天龙光电生产的其他设备。
对于上述事项,亿晶光电在2011年年报中就进行了披露,称常州亿晶已于2011年度将上述相关设备转交天龙光电,并将该批设备从固定资产转出;而天龙光电直到2012年年报才予以披露,在2012年作为销售退回冲销2012年营业收入3467万元。
天龙光电在2012年年报中披露,2012年4月公司将6台GF1046多晶硅带锯床(含税售价为72万元)发往常州亿晶,作为调换的部分设备。同时,常州亿晶将上述96台95单晶炉(不含电控系统)退还给公司,公司在2012年作为销售退回冲销本年销售收入3467万元。截至2012年12月末,公司尚需支付常州亿晶退回设备对应的货款3267万元。
2012年年报中还披露,根据天龙光电与浙江羿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羿阳太阳能”)于2010年9月签订的设备采购协议,羿阳太阳能向公司采购DRF85型直拉式硅单晶炉16台,含税价1080万元。公司于2010年12月向羿阳太阳能发出16台85单晶炉且完成安装验收,并在当年确认销售收入。
2012年,羿阳太阳能就上述16台85单晶炉的质量问题与公司产生纠纷,并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原设备采购协议,并要求天龙光电返还其已支付的货款且赔偿其经济损失、配套设备损失等。
根据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调解,双方同意解除设备采购协议,天龙光电返还羿阳太阳能货款972万元,支付羿阳太阳能利息损失等其他一切损失共计428万元,合计1400万元。据此,公司在2012年将以前年度确认的对羿阳太阳能的16台85炉销售收入923万元冲回。
离奇的电费下降
2007年,天龙光电营业收入为2.43亿元,较2006年暴增731%,但电费却下降了,从2006年的15万元降到13万元。
天龙光电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耗用量较小,占营业成本的比重不到1%,2006年、2007年用电金额分别为15万元、13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71%、0.08%。但在工业电价未大幅下调的情况下,天龙光电主要产品单晶炉2007年的产量为339台,较2006年增长约41倍,但电费却低于2006年。
对此,天龙光电未予以任何解释。
高新技术资质存疑
2008年10月,天龙光电(母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天龙光电自2008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规定,“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006年、2007年,天龙光电销售收入分别为2926万元、2.4亿元,而其当年的研发费用分别仅为90万元、282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08%、1.16%,尽管研发费用大幅增加,但远未达到3%的最低要求。即使在2008年天龙光电将研发费用提高一倍以上达到655万元,也仅占当年销售收入的2.06%。
无法执行的合同
招股书显示,截至2009年11月26日,天龙光电还有30份重要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合同总金额为7.23亿元,其中2009年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为5.47亿元。因此,招股书称“公司现有产能将面临瓶颈,急需扩大产能,以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
然而,截至2014年6月30日,这些重要合同大部分没有得到执行,似乎只是为了帮助天龙光电上市而营造。
其中,以1.5亿元合同金额排名第一的江苏顺大半导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顺大半导体”)曾分别以欠货款339万元、144万元出现在天龙光电2009年、2011年年报中。
天龙光电2011年年报披露,公司与顺大半导体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并诉讼至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调解书,公司在2012年1月8日前将应收账款中对应的4台单晶炉取回,顺大半导体补偿公司损失32万元,剩余损失公司自愿放弃。根据此民事调解书,公司对确定不能收回的货款146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进行了坏账核销。
招股书中,旭阳雷迪以7772万元的合同金额位列天龙光电未履行完毕合同榜单的第二位,上市后,旭阳雷迪曾多次出现在天龙光电前五名客户名单,为2010年第三名客户、2011年第二名客户、2013年上半年的第二名客户,直至2014年6月30日对天龙光电的欠款超过7000万元。
然而,旭阳雷迪的出现并不是因为2009年3月23日签订的销售合同,而是因为2010年6月18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下称“新销售合同”),金额高达12168万元。
新销售合同透露:“公司与旭阳雷迪2007年和2008年度没有发生类似业务交易;2009年度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为77万元;2010年已发生交易金额为 6400元,该交易标的为设备配件。”2009年、2010年上半年累计发生交易不足78万元,很显然招股书中提及的销售合同几乎没有执行,至于为何没有执行,天龙光电并没有做出解释。
天龙光电第三大未履行完毕合同客户山西天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能科技”)成为国内首家因财务造假,在IPO申报阶段撤回材料仍被证监会处罚的未上市公司。天能科技全资子公司山西晶都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欠货款938万元、1875万元分别出现在天龙光电2010年、2011年年报中。
然而,天能科技预披露的招股书显示,2010年末应付天龙光电购置单晶炉设备款1547万元,2011年9月末应付账款中的应付设备及工程款只有752万元。天能科技的数据与天龙光电出入较大,两者的数据真实性让人怀疑。
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协鑫硅材料”)与天龙光电2009年9月18日签署了5900万元的销售合同,占2009年签署销售合同总金额的10.73%,高居合同金额排行榜的第四位。
天龙光电2011年半年报显示,协鑫硅材料以5171万元的金额高居公司前五名客户榜首;然而在2011年年报中,公司前五名客户却找不到协鑫硅材料的踪迹,在预收账款科目这样解释预收协鑫硅材料1180万元款项:“设备已发,尚未通过验收。”既然未通过验收,为何2011年半年报就确认收入了呢?
到了2012年,上述情形再次上演——2012年半年报中,协鑫硅材料再次以5171万元的金额出现在天龙光电前五名客户榜首,当年年报中却又一次不见踪迹。
下篇:赔钱的并购
上市后,天龙光电“低价”并购了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杰姆斯”)、金坛市光源石英坩埚有限公司(下称“光源公司”),貌似捡了个大便宜,实际上却碰上了两家业绩毒瘤公司。
亿元收购资金打水漂
2010年9月29日,天龙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计划使用1.19亿元超募资金收购上海杰姆斯68%股权。此前的9月18日,公司已与转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收购报告书显示,上海杰姆斯主营光伏行业用石墨热场的研发和制造,占整个太阳能石墨制品的市场份额的15%左右,是国内少数能够独立设计22英寸石墨热场的供应商之一。此外,上海杰姆斯是国内少数拥有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以进行石墨热场设计的企业。与国内行业标准相比,上海杰姆斯的石墨产品无论是直径、体积密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以及硬度均处于领先地位。
以2010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上海杰姆斯净资产清查调整后账面值为6621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1.6亿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净资产为1.06亿元。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评估值,增值率约为9.24%。2009年,上海杰姆斯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净利润1245万元,2010年1-5月,上海杰姆斯实现营业收入2666万元,净利润478万元。
天龙光电表示,公司的单晶生长炉和多晶铸锭炉需要与石墨热场配套使用,天龙光电和上海杰姆斯合作之后将尽最大努力实行协同销售的策略,尽量使客户在采购公司单晶炉或多晶炉时,同时向客户推介合适的石墨热场。同时,通过收购上海杰姆斯,天龙光电能够将产业链涵盖光伏设备使用中的易耗品环节,扩大了公司业务范围,围绕光伏设备形成企业的新盈利增长点。
出让方承诺,上海杰姆斯2010年净利润为2490万元,2011年净利润为3000万元,如果未能实现上述业绩,则出让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补足。出让方还同意将其持有的上海杰姆斯32%的股权质押给天龙光电,作为履行该等义务的担保。
按照上述业绩承诺,天龙光电的收购价格对应于上海杰姆斯2010年业绩的7倍PE;对应2011年业绩的约5.83倍PE,与其自身IPO时的发行市盈率相比可谓便宜。
2011年,上海杰姆斯实现净利润5842万元,按照68%的股权为天龙光电贡献净利润3980万元,占公司当年净利润的64%,使得天龙光电净利润同比2010年仅下降27%,如果没有上海杰姆斯的贡献,天龙光电2011年净利润同比将大幅下滑74%。
然而,自2012年开始,上海杰姆斯的业绩就迅速变脸,当年净利润巨亏4719万元,天龙光电对其计提了4538万元长期投资减值损失。2013年,上海杰姆斯继续亏损869万元,2014年1-6月再亏1131万元。
上海杰姆斯业绩过山车般的暴增到剧跌并非毫无预兆,在天龙光电2010年9月29日发布的公告中,由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杰姆斯审计报告仅包括审计意见及财务报表附注两部分,漏掉了一般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报表,是低级错误还是有意为之现在已不得而知,但这却无疑埋下了隐患。
然而,上海杰姆斯股权出让方仅对上海杰姆斯2010年、2011年的业绩做出承诺,与之后一落千丈的业绩已经没有一丁点关系了。
烫手的石英坩埚
2011年5月,天龙光电以3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1460万元增资共计4460万元取得光源公司65%股权。
资料显示,光源公司是专业生产电弧石英坩埚企业,共有6条坩埚生产线,坩埚年产能4万只。石英坩埚为晶硅生长用一次性易耗品,每次拉晶或铸锭均需要使用一只坩埚,并且使用后需要报废。故而市场上使用的单晶炉和多晶炉越多,则石英坩埚消耗越多,石英坩埚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天龙光电称,面对国内外企业的竞争,不论是单晶用坩埚或多晶用坩埚,仍具有相当的市场空间。第一,经过金融危机之后2009年和2010年光伏的高速发展,国内整个单晶炉和多晶炉的存量产能已经大幅提升,石英坩埚的产能已经不能满足光伏行业的发展需求,石英坩埚仍属于卖方市场,市场空间仍较大。第二,光伏耗材的供应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光源坩埚所处的江苏常州是重要的光伏产业集聚区域,区域市场容量就具有很大空间。本地企业在耗材供应的及时性等方面具有相当的优势,有利于对周边企业的销售。
从业绩来看,光源公司也表现优异。2008-2010年、及2011年一季度,光源公司实现营收分别为1523万元、1717万元、5019万元、130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04万元、339万元、1386万元、493万元;过去三年营收、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速分别高达81.55%、85.31%。
按天龙光电出资4460万元收购与增资后持有光源公司65%股权及光源公司2010年净利润1386万元计算,收购资产的静态PE仅为4.95倍,似乎又是一个捡了大便宜的收购。然而,与上海杰姆斯相比,光源公司业绩变脸速度更快。
在收购的第一年,光源公司尚能维持盈利,2011年6至12月,为天龙光电带来了286万元净利润。第二年,光源公司就陷入亏损,为天龙光电带来了312万元的亏损。又是一出并购前一飞冲天,并购后一落千丈的故事。
事实上,光源公司2010年净利润同比暴增309%的神话离不开天龙光电两家关联公司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下称“恒能光电”)、常州美晶太阳能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美晶太阳能”)的支持。其中,天龙光电实质控制人之一冯金生之子冯??控制的江苏华盛精细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恒能光电29.98%股权,天龙光电的股东钱建平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钱建平还担任美晶太阳能的董事。
2010年,恒能光电为光源公司贡献收入1713万元,占光源公司总收入的34.21%,与其2009年全年的收入几乎持平;美晶太阳能则为光源公司贡献了232万元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4.64%,两者合计占比近四成。与美晶太阳能贡献的收入相比,光源公司2010年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美晶太阳能2000万元更引人注目。截至2010年末,光源公司总资产为4611万元,美晶太阳能的欠款占比就高达43%。
2011年1-3月,恒能光电更是贡献了光源公司总收入的68.41%,达到8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