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无解的监督和解释
现在继续说上述江苏的Z先生。他在拿到房产证后项目又受阻了。因为为Z先生安装施工的EPC没有“设计公司”盖章的工程设计图。该EPC表示他们此前做过的个人分布式系统都不需要工程设计图,而这样一个4.6KW的个人分布式系统随便找个有资质的设计公司盖章都需要几千块钱的费用,这对个人分布式系统成本来说是附加费用。据悉,目前很多地区个人分布式系统在验收时还并不需要此设计图。
真正令该EPC困扰的是在他们向国家电网和当地能源局反映了此问题以后。国家电网的客服很友好地接听了电话,然后很友好地提示会尽快回复。满心期待答案的EPC最后接到的是当地电网的电话,回复是:各地政策不同,国家强制标准也还没有出现,本着用电安全的原则,还是需要有设计资质公司盖章的设计图。该EPC本着不放弃的原则联系了当地能源部门,而得到的回复是依据地方规定办。
在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合同能源服务以及电力交易的监管,相关方发生争议时,可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申请协调,也可通过12398举报投诉电话反映,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会同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可是,到了地方,情况是这样的:当EPC和地方电网有相关争议时,国家电网会告诉EPC依据地方电网办事,地方能源部门告诉EPC依据地方电网办事。真的要到媒体曝光或继续向上级反映,EPC又怕兴师动众得罪了地方电网,往后的工程还怎么做?这样的监督是一个无解的循环。
本着用电安全的原则是应该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公司来设计工程图,可是工程都已经做好了,不是按设计公司出具的工程设计图做的,还硬要找一个章来盖有意义么?盖一个章为谁提供了安全保障?若真是为了安全考虑,应该是从一开始的工程标准和质量管理方面来下功夫,而不是事后纠结于有没有这个几千块钱的章!
说好的一站式服务呢?
此前,还有一家EPC告诉小编:发改委备案工作繁琐,工作人员草草了事,类似文件递交至少三次(线上备案申请表,线下备案申请表,补贴受理阶段),其中文件书写标准没有统一格式,每次文件都多次修改,其中还弄丢过1次全部备案文件。官僚主义盛行,没有为民服务的精神。
这些都是小事,可是正是这些小事在让EPC烦恼,让普通业主烦恼。
在十月底,浙江发布的《关于鼓励企业自投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见》中提到:要积极倡导企业绿色发展,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可是,当有的企业和个人想要承担起这份责任的时候,
却为什么会因为物业的不理解,因为只有购房合同,因为没有一个红色盖章而被拒绝?
“政策是好的,但是还要看地方落实。”这是很多业内人士在评价国家频频颁发的向好政策时点睛的一句评论,似乎不加上这一句就不算客观的评论。而事实上也是如此。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中明确:鼓励市县(区)政府设立“一站式”管理服务窗口,建立多部门高效协调的管理工作机制,并与电网企业衔接好项目接网条件和并网服务。对个人利用住宅(或个人所有的营业性建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后代个人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然而,为什么说好的“一站式”服务到最后却变成了一道道的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