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58号文”中对“暂时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具体安排为:2014年9月1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广东省企业以实际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时间为准),可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以企业为管理单元的联网监管企业可在2014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上述业务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不予延期,按加工贸易内销、退运或其他规定办理。
“这项措施在执行时遭遇基层商务部门的突击审批,在 58号文之后的两周时间里(8月14日-8月29日)突击审批大量加工贸易申请;一些重点企业(地方扶持对象)可能获得了特殊待遇 ,例如它们可能享有以企业为管理单元及可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的双重待遇。当然,这种做法是有悖 58号文精神的。”上述业界人士向记者说道。
有色协会硅业分会的报告也指出,“由于8月14日 58号文叫停多晶硅加工贸易后,各地在正式执行日9月1日前半个月时间内,大量突击申请加工贸易进口业务,使得多晶硅进口量飙升。另外9月份从韩国进口多晶硅4046吨,占总进口量的40.7%,连续五个月位居进口量首位,自韩国进口多晶硅占比日渐增大,同样是致使9月份多晶硅进口量再创历史新高的原因之一”。
除了8月份-9月份实际发生的进口数据可为佐证外,据《证券日报》记者掌握的资料,在“58号文”发布至9月1日的两周时间内,获得审批通过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合同最长期限至2015年8月,超过了“58号文”要求的合同执行完毕期限(今年12月31日);而两周时间内,获批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总额可能超过了10万吨。这一数字超过以往任何年份的进口总额。
“我听说,在这两周内,美国一家多晶硅企业签出超过3万吨的加工贸易订单;而据有关部门摸底,国内一家企业突击申请并获批了十笔加工贸易进口合同,执行期从2014年9月持续到2015年8月,总量超过了1万吨。”
该业界人士认为,“10万吨的总量,相当于海外多晶硅企业提前在中国市场锁定了一年的订单,由此便可高枕无忧。暂且不谈这对国内多晶硅产业造成的冲击,如REC、Hemolock等海外多晶硅巨头,或将因没有了来自于中国市场的压力,而丧失了帮助中国光伏就双反与美国达成某种和解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