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应诉时,材料的准备方面应注意些什么?
樊振华:我们当时准备的资料是非常多的。
在这个过程里,我们自己的经验是,要把企业最真实的情况展示出来,并且和调查机构做好相应的沟通。这样在后续核查的时候,你提交的数据才有匹配性,不会自相矛盾。
此外,像欧盟等一些地区,现在依然存在着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个问题,所以他们(欧盟)在进行考量成本问题的时候,有可能不会直接采用我们提供的数据。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他们在计算所谓的“倾销”幅度时,会出现一个比较高的数据。
那么,在对方不承认你市场经济地位的时候,会存在一个替代国(一国指控另一国倾销商品,选出和被指控国的生产成本相同或相近的国家进行反倾销调查,如果反倾销调查替代国和被指控国的生产成本相同或相近,则不存在反倾销行为,如果差距太大,就会被裁定反倾销)的选择问题。
在替代国方面,我们当时也是配合行业协会,提交了我们中国企业自己的意见,促使调查机构尽可能选择(光伏)产业发展已经比较成熟的替代国。只有这样,在采取他们数据的时候,才能更加客观、公正。
应对“双反”不能只靠一两个部门
记者:美国近期又对包括英利在内的多家中国光伏企业的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樊振华:是,今年1月份提起的。而且是对所有的中国光伏企业,只要在美国有出口,都属于调查对象。
记者:英利此前应对“双反”的经历,会给此次应对来自美国的“双反”调查带来哪些借鉴?英利接下来准备如何应诉?
樊振华:在这次的“双反”调查中,英利不是强制应诉企业,所以我们目前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配合行业协会积极做好行业抗辩。
同时,由于这次“双反”调查的波及面很广,包括台湾的一些(光伏)企业也在调查范围内,所以我们在这次准备过程中,也要和台湾的企业相互配合,保持密切沟通。
我们还和其他几家企业一起,从行业角度探讨涉及的问题,并且向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我们自己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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