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有新途径
事实上,从某种程度上看,招行的《指导意见》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说法相配套。国家能源局网站稍早前发布了《关於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与过去发布的支持光伏行业发展的文件相比,“此次发布的《通知》提出了要统筹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建设,并鼓励创新光伏电站金融产品和服务”。
《通知》还提出“鼓励银行、保险、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光伏电站的特点和融资需求,对光伏电站提供优惠贷款,简化贷款管理流程,采取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实行以项目售电收费权为质押的贷款机制”。
《通知》还称,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融资服务平台,与光伏电站投资企业建设银企战略合作关系,探索对有效益、有市场、有订单、有信誉的“四有企业”实行封闭贷款。
记者在与几家光伏企业的接触中了解到,对於大型企业或出货量比较好的企业,他们根本不用担心银行的贷款。江苏一家龙头光伏企业高层人士早些时候对记者表示,“虽然每个企业的感受有所不同,盈利和亏损等也存在差异,但仅站在我们企业的角度看,公司和银行有比较良性的互动,且银行至今保持着对企业的支持。”
“有的时候,比如我们想要收购或进一步拓展业务,多家银行会联合起来,组建银团来找公司,提供融资上的帮助。”上述高层人士坦言,“银行实际上很看好我们企业。”
因此,企业想要向银行贷款,首先要做的,还是“企业自身过硬”。在大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能够依然保持健康的企业,可能不会被银行摒弃。
不过,在今年2月记者的一次采访中,有银行从业人士直言不讳地说:“回到2008年时,银行们或许都会认为光伏行业是新兴产业和有潜力的行业,却没有看清这个行业的发展趋势,也没有进行最全面的风险评估。最终,市场出现的是产能过剩和对光伏坏账的争议。因此,市场要学会思考,而不是一味地盲从和大干快上。”
再换个角度,除了寻求银行的贷款外,光伏企业也可以考虑其他的融资途径。世界领先的认证机构DNV GL集团近日对外发布了光伏融资的几大趋势。其中,包括资产证券化,增发新股、企业结构和债券,甚至是“众筹”。
“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社会性网络服务)传播的特性向小型投资者展示自身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与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太阳能推销者亦可利用网络平台直接与小型投资者联系。”DNV GL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