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PE投资中国股权项目大门重启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推行外商投资企业“意愿结汇试点”,涵盖天津滨海新区、沈阳经济区、广州南沙、珠海横琴、深圳前海等16个区域。
该《通知》第四条规定,允许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将外汇资本金直接结汇,划入被投资企业账户。文末进一步明确,试点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暂不适用《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对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这意味着投资中国股权项目的大门在6年后重新敞开。(21世纪经济报道)
国务院:研究险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
国务院8月13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的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等多种形式,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证券时报网)
上海出台政策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境内外上市
8月7日,上海市政府公布《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共20条,其中明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申请有关业务许可或经营资质,并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等。
《意见》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支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持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广度、深度和能级。(证券日报)
银监会重拳出击为小微企业“输血”
日前,银监会印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指出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续贷,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加以科学风险分类,符合正常类标准的,应当划分为正常类。
此次通知出台的多项措施正与国务院会议部署相对应,例如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续贷等。在条件方面,除了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要正常外,还要求企业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中国证券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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