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二:节能服务公司为主,分散零散开发模式:开发商多是中小型节能服务公司或有屋顶的业主,融资能力较弱
基本思路:
开发商自主开发屋顶资源,与业主达成协议;
在政府指导下,由政策性银行授信,鼓励企业和其它银行加入“统借统还——融资平台”,为中小型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途径;
地方政府考虑给予分类补贴,或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
引入完善的风险评估和保险机制,对产品质量和收益进行风险评级;
要求电网独立或联合投资方共同成立特殊电力协调机构,负责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量的消纳和调度,收购区域内自用电量之外的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量,有效解决由电力需求变化造成的收益损失;电网统一结算电费,向发电方支付补贴和电费,可减少不确定性因素;
通过合同和保险机制保障屋顶的续存性,合同内明确屋顶的使用年限,如果出现变化将由业主赔偿损失;
节能服务公司或其它专业的维护公司负责电站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