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美国商务部发布对中国内地、台湾进口的晶硅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初裁,认定中国内地、台湾出口至美国的晶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对中国内地及台湾产光伏电池与组件征收反倾销税税率26.33%~165.04%。
事件评论
反倾销整体符合预期,短期影响国内组件企业对美销售,中期或推动组件企业海外建厂或OEM代工。今年6月美国裁定我国组件企业存在反补贴行为,征收18.56%-35.21%的反补贴税,此次反倾销初裁结果亦在市场预期之内。从影响来看,2013年美国光伏装机超4GW,其中中国出口约2GW;今年上半年国内企业加快对美出口备货,出口美国超2GW。本次反倾销短期将影响国内组件、电池对美销售,尤其是天合、英利等美国占比较高的企业。中期来看,反倾销有望加快国内组件企业海外建厂或海外OEM代工的步伐。
台湾电池行业遭遇利空,利好美国本土及日、韩、马来西亚等地电池、组件企业,硅片出口不受影响。
(1)反倾销不仅使得台湾无法通过为大陆等地区代工的方式出口美国市场,同时也阻断了台湾电池及组件产品直接出口美国的可能,使得台湾电池企业6月营收下滑及电池价格出现下调。
(2)美国本土制造企业直接受益并存在产能缺口,因此反倾销利好日、韩、马来西亚等国家电池、组件企业对美销售。
(3)硅片不在反倾销范围内,并且海外硅片产能严重不足,因此本次反倾销对国内硅片企业出口影响不大。单晶硅片龙头隆基股份出口占比超过70%,双反导致对美多晶产品价格上涨也有利于其单晶产品销售。
双反是否严格执行存在疑问,终裁前仍有调整空间。虽然本次反倾销税率较高,且基本杜绝了国内组件企业采取海外电池代工的可能,但是最终结果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1)美国本次组件产能不足,对中国、台湾电池与组件的反倾销同样将影响其国内光伏市场,因此我们认为终裁结果、以及最终能否严格执行尚有不确定性;
(2)反倾销公告对于产品定义并不算清晰,从字面理解,如果反倾销针对中国及台湾产的所有电池与组件,那么对代工产品的定义略显多余,因此对于仅组件环节在国内生产的产品是否反倾销仍存疑问,可能存在执行敞口;
(3)WTO于今年6月裁定美国对华光伏双反违规,因此美国双反是否能够落实有待观察;
(4)中国对美国存在多晶硅双反等反制手段,在终裁前双方仍有谈判空间;如果美股双反严格执行,必将导致我国采取贸易措施反制美国硅料进口,可以关注国内硅料生产企业特变电工、保利协鑫、大全、南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