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光伏反倾销初裁结果后,行业里的高人们就“闹猛”起来了。这件事情不亚于去年欧洲“双反”,毕竟我们对美国出口的15亿美元不算是小数字。
这几天版主的脑子有点不好使了,如果写的不对,对一个有点轻微脑震荡的人,请多一点包容(不是说,现在“暖男”、“暖女”很流行么?嘻嘻)
冥冥中感觉,天合是影响最大的(它是出口美国最多滴)。
美国拧是怎么熬夜整出这么多小数点的,我不知道,反正是搞了一批又一批:
中国大陆企业反倾销税率:天合光能26.33%、无锡尚德42.33%、昱辉阳光及晶科能源58.87%、其他应诉企业42.33%;其余公司165%。
台湾企业:昱辉阳光27.59%、茂迪44.18%,其他公司35.89%。
这无疑对2013年大陆及台湾地区创造近15亿美元的光伏出口企业,造成了较大打击。
美国人是不是有毛病啊,大陆企业都不待见它们了(我们运过去闪闪发光的组件数量,明显下滑了呀),还要来搞你:
中国大陆进口至美国的光伏产品额: 2011年31亿美元、2012年20亿美元、2013年14.5亿美元。
台湾光伏产品进口至美国的光伏产品额:2011年2.566亿美元、2012年5.135亿美元、2013年6.568亿美元。
中国大陆的出口量在锐减,台湾在上升。这有可能是第一次美国光伏反倾销造成的结果。首次美国对华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在2012年年底:反倾销税在18.32%至249.96%之间,反补贴税为14.78%至15.97%。
我闹不明白:到底哪些是光伏“双反”范围?一杭州光伏帅哥,一针见血问出来了:
大陆产光伏电池、组件:被首次“双反”(无疑问)
大陆产光伏硅片、台湾电池、大陆组件:被二次“双反”(无疑问)
非大陆、台湾的光伏硅片及电池,加工成大陆组件:被二次“双反”(有争议)
台湾电池片、其他地区组件:被第二次“双反”(有争议)
弱弱的下了一结论:凡是台湾电池制造、大陆使用的组件,肯定是不行的,会被征税;如果在海外做的光伏硅片及电池,拿到国内做成组件再卖到美利坚,算不算征税,有待确认。
个案分析:若是隆基股份这样的大部分电池客户在海外,但是硅片在大陆生产的,可能不受影响。
如果向昱辉阳光这样有大量代加工的产品,可能也不会受影响(因为它代加工之后,可能会返回大陆作为组件出口,也可能在加工地把组件做好了直接卖给美国拧。还求高人指点)
哪些公司受重创?
笔者仍然觉得美国市场对于天合光能,将只会是一个“勾选”而不是“必选”了。所以天合有可能被“八级”创伤。(这观点,和某南京神的想法似乎不大一样)
来看下几个大牌公司,在美国那边的小日子过得怎么样?(我没有用2014年一季度的数据,是各个公司的数据不算特别全,收集起来不容易):
结论:天合的美国出口占比,同年来看在下滑,但是数量仍然很大。
2014年第一季度的平均毛利率为20%,虽然税率相对来说低,但美国市场到底还去不去也会犹豫一下吧?其他不说,将会拉低它的平均毛利。
英利占比在上升,而且美国收来的钱也不少,但英利现在这个财务状况,毛利貌似还成,还跟着天合后面再去美国发货,是不是有点那啥?(2014财年第一季度英利新能源营收,同比增长0.28%至26.868亿元,但却低于市场预期;净亏损额达到3.418亿元;毛利率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