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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天龙光电冯氏“三角局”

发表于:2014-07-24 13:07:31     来源:北京商报

  前后公告现数据乌龙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起本就扯不清道不明的三角交易,天龙光电遮遮掩掩的澄清公告却让该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天龙光电前后两份公告出现明显的数据乌龙,影响投资者对整个三角交易终止情况的判断。

  这起三角交易到底是全部终止,还是部分终止?从天龙光电的公告来看,其与超日太阳的合作经营协议应该是全面终止,但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超日太阳和天龙光电的公告均显示,天龙光电实际应承担的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747.25万元,计算依据是合作经营的时间为七个月,由此折算天龙光电年均承担的折旧费用仅为1281万元,但根据去年11月双方签署的公告,天龙光电应承担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为3312万元。

  这中间的巨大差额去哪了?双方此次中止的合作经营范围,到底是部分终止还是全面终止?天龙光电的公告并未就此做出任何解释。

  和解条款迷雾重重

  天龙光电到底在这起告吹的三角交易中承担了多少损失?

  超日太阳昨日的公告表示,天龙光电希望终止合作的同时,也提出不愿承担七个月期间相关资产747.25万元的折旧费用,这一点获得超日太阳管理人同意了吗?双方到底是怎么和解的?

  根据天龙光电的公告,公司已与超日太阳破产管理人达成一致,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作,但天龙光电仅模棱两可地表示超日太阳承担折旧费用747.25万元,并未明确表示自己承担多少折旧费用。但实际上,去年的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各自承担50%的相关资产折旧费用,即天龙光电与超日太阳承担的折旧费用是一样的。因此,这747.25万元的折旧费用到底是从天龙光电转嫁过去的,还是天龙光电也需要承担另外的747.5万元?

  对于上述疑问,北京商报记者试图从超日太阳的公告对比中找出答案,但截至发稿,超日太阳并未发布新的公告。
责任编辑: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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