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是否具有可行性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关键要换位思考,要站在银行的立场上,把“光伏贷”办的比车贷、房贷更为稳妥简便,如此才能吸引到消费者。虽然执行起来颇有难度,但不无解决之道。在某些方面,光伏贷一旦形成,它的基础条件和磁性似乎并不弱:
首先,从对光伏产业的支持大计上,它从支持民众社会文明理性消费入手带动光伏进行科学的市场化与产业调整升级,路子没有走偏,避免了盲目和许多风险。
第二、它向社会民众提供的光伏贷,影响的不只是消费,还支持了民众利用闲置资源开发光伏的增值性生产。与纯消费的贷款相比,民众有更为强烈的意愿。
第三,光伏贷的借贷总量大,但分担到具体需求的民众家庭,数额小,占用周期不会过长,有电价补贴托底,其还贷压力小,一般不会产生“车奴”“房奴”那样的逆反作用,运作的好会获得“阳光效应”,提高社会对金融服务的幸福满意度。
总之,市场化运作的理性、文明、幸福满意度高,这是光伏贷可以在当前优先考虑催生的决定因素,这是不应该被忽视的。社会不应忽视,金融部门理应抢占这个先机。
由此可以判断,无论从社会环境、经济形势、市场预期、政策托底等哪一个方面,都可以认为光伏贷已到了了春笋破土的时机。万事具备,只欠东风到来!这东风就是光伏新政,就是振兴光伏、拉动内需并惠及民众的光伏电价补贴制度。如今新政有了、补贴制度正在完备,所差的就是还没有“潜入夜”“润物无声”那样得到扎扎实实地落实。
试想,如果上下一心推行新政,激发社会民众对分布式家庭光伏电站的积极性,推动光伏产业升级。金融产业又怎么会不积极跟进,行云助雨,推进光伏新春的到来呢?
因此,化解光伏企业借贷难的途径已经清清楚楚:毫无疑问:当前只有同心协力造就这样的局面,创造条件,推进并加速金融银行对光伏产业的认识,促成其支持的决心和策略定位,促使能令光伏产业如虎添翼的“光伏贷”早日诞生才是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