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披露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司发行不超过 10,000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0,00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6,6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份数量。
招股说明书显示:
一、成长性趋缓甚至负增长的风险
2011 年之前,受益于世界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经营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2011 年下半年以来,受全球经济振荡、欧债危机继续恶化等因素影响,全球光伏市场需求的增速一度放缓;2013 年以我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并成为世界市场的主导力量,全球光伏新增安装量重新恢复较快增长。
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原料和产品价格均明显下降, 因此尽管产销量继续保持增长,但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了负增长的情况。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分别为 44.37%、-10.77%和-10.78%,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分别为 10.76%、-17.77%和 18.52%。
总体上看,在全球光伏市场需求波动的背景下,因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较晶硅、电池片、组件等光伏行业主产业链企业而言,发行人受市场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强,但存在受下游行业波动影响导致未来年度成长性趋缓甚至负增长的风险。
二、主营业务盈利水平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分别为 90,369.63 万元、96,999.03 万元和 74,762.91 万元。总体上看,报告期内受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呈下降趋势,特别是 2013 年度的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达 22.92%。在光伏行业波动、重整、洗牌过程中,虽然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良好,产品销量持续逐年上升,但 2012 年以来核心产品 EVA 胶膜的单价持续下跌对公司整体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产生了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 EVA 胶膜的毛利率分别为 37.26%、45.53%和 39.78%。
虽然公司依靠自身的技术进步不断实现了产品单位成本的持续下降, 总体毛利率水平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但产品单价的持续、快速下跌已使 2013 年度毛利率水平同比下降,对公司 2013 年度 EVA 胶膜产品的盈利能力产生了不利影响。
未来,如果 EVA 胶膜的产品单价保持低位或者继续下行,主要原材料 EVA 粒子采购单价的波动无法补偿因产品单价下跌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 EVA 胶膜产品的盈利能力和水平仍将持续下降,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三、下游客户经营状况恶化引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光伏组件行业剧烈波动:2011 年上半年还保持着历史的惯性持续增长;2011 年下半年开始,行业环境持续快速恶化,行业内企业普遍经营困难, 部分企业进入破产重整;2013 年下半年以来,整体光伏行业开始明显复苏。报告期内,下游行业剧烈波动使发行人客户经营情况恶化,对发行人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 44.37%、-10.77%和-10.78%,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同比增幅分别为 118.25%、42.35%和-10.66%,报告期前两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速,报告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已达 65,750.08 万元。
2012 年以来,公司光伏行业客户的逾期回款现象明显。近两年末,存在逾期款项的光伏行业客户之应收账款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0.30%和 87.23%,在这些客户的应收账款中,逾期款项的比例分别为 68.73%和 44.28%。
对此,发行人对上述存在逾期款项的光伏行业客户之应收账款进行了合理的减值测试,充分、足额计提坏账准备,按超出信用期之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 50% 的坏账准备,还对部分已有明显证据证明回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尽管发行人已就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但不排除未来仍有个别客户面临支付困难,使发行人应收账款发生超出已计提坏账准备数额的损失的可能。
(二)债务重组损失
2011 年下半年以来,下游光伏组件行业低迷,发行人部分客户支付困难。为及时回收货款,经双方协商,发行人给予部分支付困难客户一定的债务免除,这种债务免除主要采用了两种形式:一是采用以物抵债等方式,部分以物抵债之商品作价高于公允价值;二是直接免除部分货款。近两年,公司因上述债务重组发生债务重组损失分别为 201.68 万元和 304.37 万元。
2013 年下半年以来,光伏行业已明显复苏,下游客户的支付能力也在逐步改善,但未来仍可能存在部分客户采用以物抵债、要求发行人给予让步等债务重组方式偿还债务,从而使发行人继续产生债务重组损失。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及集中采购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 EVA 胶膜的原材料为 EVA 树脂(VA 含量为 28%~33%左右),该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内,在 EVA 胶膜的生产成本中,EVA 树脂成本占比均在 80%以上,因此,EVA 树脂价格变动对发行人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
EVA 树脂作为原油的衍生产品,其价格和原油价格存在密切联系,同时还受光伏行业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公司为国内 EVA 胶膜产能规模最大的企业,有一定的产品定价谈判能力,为保持并巩固公司多年来积累并确定的行业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 EVA 胶膜的价格一直保持与原料价格同向变动,因此当 EVA 树脂价格快速上升和下跌时,EVA 胶膜的毛利率会出现明显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国际原油价格继续上涨到更高的水平,将从原材料采购成本上明显影响发行人 EVA 胶膜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料 EVA 树脂的采购较为集中,向 EVA 树脂的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 73.74%、74.30%和 66.50%,原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相对于大宗树脂品种,光伏级 EVA 树脂的行业应用范围较窄,因此生产厂商不多,导致 EVA 胶膜行业具有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特点。如果未来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出现供应异常,则公司可能因集中采购而面临原材料供应不及时或供应不足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在募投项目立项前,本公司对其均进行了详尽的市场调查,预计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前景广阔,项目收益情况良好,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原料供应和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作出的。由于市场情况不断发生变化,而且投资项目必须把握时效性,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或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不善导致不能如期实施,将会给项目实现预期效益带来较大影响, 具体风险包括:
(一)主要产品产能扩大后市场销售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1.8 亿平方米 EVA 太阳能电池胶膜生产项目建成后(建设期 2 年),公司将新增 EVA 胶膜产能 1.8 亿平方米(2013 年度公司 EVA 胶膜的产能为 1.9 亿平方米),产能增长明显。
尽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市场前景良好,加之,公司的市场地位较高, 具有很强的先发优势和性价比优势,并且公司已做好了应对市场变化的准备,但由于产能扩张规模较大,一旦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销售能力不能完全消化新增产能,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折旧、摊销费用大幅增加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和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大幅度上升,将带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以及研发费用支出的增长,进而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从上表可见,募投项目达产后,年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折旧摊销额将达到 5,445.40 万元,比公司现有年折旧摊销额增加了 128.14%。如果未来光伏行业市场情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拓展力度不够,导致相应的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发挥,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将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的压力,使公司存在业绩下降的风险。
六、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是全球范围内掌握 EVA 胶膜产品整套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研发、设计、集成关键装备能力的少数几家企业之一。公司拥有的配方、生产技术、生产设备和工艺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逐年提高,这均得益于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尽管公司已经在制度、人员、专利保护、股权等方面做了较详尽的安排,但如果公司的核心技术失密,将会对公司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高素质人力资源短缺风险
高素质人才是企业维持高速、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新厂区和生产线的增加、销售区域的拓宽、新产品的不断推出等都对公司的人力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若要保持持续发展和新产品的不断开发,公司需要有大量具备专业技能、创新精神的技术人才和擅长企业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才储备。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员工人数为 696 人,其中母公司员工 430 人,大学(含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数量占母公司员工总数的 36.74%,所占比例相对较低,现有的人员结构和人才储备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公司的高速成长对于企业的生产组织、内部管理、技术支持、售后服务都提出了较高要求,公司现有研发人员和管理人才不足的矛盾开始显现; 另一方面,本公司生产设备涉及机、电、传动等技术,对装配、调试的要求也较高,熟练技术工人的自我培养、招聘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要求,较为匮乏。由于人才的成长和培养需要一定的周期,今后一段时间内,公司仍将面临人力资源不足的风险。
八、终端市场主要依赖海外市场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大行业为光伏行业,下游客户为光伏组件生产企业。近年来我国光伏电池产量连续六年位居世界第一,而我国的需求市场由于基数小,尽管增速很高,但相对于本国产量而言,2012 年之前我国的光伏需求量仍较低,大部分光伏组件需要出口消化;光伏行业是世界各国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因此近年来我国光伏产品的国际贸易摩擦开始出现。
2012 年 11 月 7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做出终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 18.32%至 249.96%的反倾销税及 14.78%至 15.97%的反补贴税。2014 年 1 月 23 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 同时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的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 年 3 月 11 日,美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将反补贴调查初裁时间由原定的 2014 年 3 月 28 日推迟至 2014 年 6 月 2 日。2012 年 9 月 6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正式发起反倾销调查。经过双方努力,2013 年 8 月中国与欧盟就光伏贸易争端达成解决方案:欧盟接受中国光伏出口商提交的“价格承诺”方案,参与该方案并遵守价格承诺的中国光伏企业分享欧盟市场配额并免征临时反倾销税,协议有效期至 2015 年年底。
受欧洲债务危机、补贴政策下调等影响,2012 年欧洲新增光伏安装量开始下降;另一方面,在我国持续利好政策和其他新兴市场快速兴起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2013 年我国光伏产品的内销市场进一步扩张,外销市场中欧美地区的占比已降至 40%左右(2012 年为 80%-90%)。作为光伏组件的关键封装材料,目前公司的 EVA 胶膜产品大部分通过国产光伏组件间接出口,因此需求受海外市场的影响也较大。如海外需求、汇率、产业政策、贸易环境等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我国光伏组件行业产生影响,进而传递到 EVA 胶膜行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九、充分市场竞争后核心产品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产品 EVA 胶膜的毛利率水平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分别为 37.26%、45.53%和 39.78%,核心产品较高的盈利能力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产品技术和规模优势形成的核心竞争力。在技术上,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水平已居国际领先水平;在规模上,发行人 EVA 胶膜产量位居全球 EVA 胶膜的前三位,是国内最大的 EVA 胶膜生产企业。
2011 年下半年以来,全球光伏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光伏行业全产业链的相关产品价格基本均呈快速下降趋势。对发行人而言,行业波动的影响表现为 EVA 胶膜产品单价的持续下跌,与此同时,EVA 胶膜重要原材料 EVA 粒子的采购单价也持续下降,从而使发行人 EVA 胶膜的毛利率保持稳定。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于 2012 年 5 月在 SNEC 第六届(2012)国际太阳能产业及光伏工程(上海)展览会暨论坛上的观察,参展企业中从事 EVA 胶膜生产的企业超过 20 家;根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未来两年内,投资建设 EVA 胶膜的 A 股拟上市、已上市企业超过 4 家。虽然该等企业现有的产能及未来拟投资形成的产能尚不及发行人现有产能规模,但可以预期 EVA 胶膜行业的产能在不断扩张,该等新增产能的释放将加剧 EVA 胶膜产品的市场竞争,从而使发行人核心产品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进而使其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十、公司法人治理风险
本次发行前,林建华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 91.17%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 25% 的股份,通过福斯特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66.17%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林建华的持股比例仍很高。同时,林建华担任本公司的董事长,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有可能导致公司的决策权过于集中。
目前公司已聘请了 3 名独立董事,逐步建立健全了包括“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会计内控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并认真执行,以防止和杜绝实际控制人作出不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决策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