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近日就“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世贸争端案”作出裁定,认为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未能进行避免双重救济的税额调整,违反世贸规则。商务部认为,本案是继中国诉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DS379)后,利用法律武器挑战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又一次重大胜利。
【对美贸易争端重大胜利】
近年来,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势力不断抬头,针对中国输美产品发起的“双反”调查更是呈现加速上升趋势。尤其是在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明确判决美无权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后,美国于2012年3月通过关税法修订案(GPX法案),授权美国商务部可以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措施,并溯及既往地追认此前调查的合法性。美方这种做法违反了世贸组织在透明度和正当程序等规则,使中国每年出口美国的72亿美元产品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侵害中方重大贸易利益。
2012年9月,中国就美国GPX法案中违反世贸规则的错误做法,提出与美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正式启动世贸争端解决程序。今年3月,WTO公布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争端专家组报告,裁定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违规,但报告同时认为,GPX法案并不违反世贸规则。此后,中美双方分别于今年4月8日和17日,就GPX法案和美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裁决提出上诉。
7月7日,WTO对此案做出终审裁决,上诉机构驳回了美方上诉请求,支持了中方在双重救济方面的主张。上诉机构支持了中方大部分上诉请求,认定专家组对《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0.2条的解释和对美GPX法案的适用存在错误。但由于专家组对于案件事实分析不足,上诉机构未能完成对美GPX法案是否符合世贸规则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