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最西侧,与包头交界处的武川县,一家A股上市公司100MW的集中式太阳能地面电站项目正在紧张施工。
与记者以往看到的不同,这座电站不仅采用了追光及7倍聚光系统,并且设计了两个升压环节(第一次至35千伏、第二次至220千伏)。其中,追光及7倍聚光的目的是在单位面积内最大限度地接收太阳光,并尽量减少光伏电池的使用;而两次升压的目的,则是减少电力在远程传输过程中的损耗。“总而言之,这一切的投入都围绕一个目标:增加光伏电站的发电量。”该项目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以“度电补贴”为宗旨的政策引导下,地方政府、光伏项目,特别是集中地面电站项目越发钟爱“发电量”,而这无疑是个好现象,受益于此,一方面中国光伏界展开了一场以技术革新谋求更高发电量的角逐(在符合一定经济性标准的基础上);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亦具有了一项可循参数,便能更好地为光伏项目提供金融支持。
相对于集中式地面电站的如火如荼,光伏的另一条发展路径,分布式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受制“余电上网”收益远低于“自发自用”收益,及“自发自用”部分发电量、电费收益没有保障(业主可用可不用),寻求金融支持,一直都是最令分布式光伏项目头疼的问题。
不过,近日业界流传的一则即将出台的新政,或许能够改变局面。
据称,该新政筹划将“35千伏以内并网,发电量在2万千瓦以内,有效利用了滩涂、荒山荒地、农业大棚、鱼塘的光伏项目”列入分布式范畴,并执行当地地面电站补贴电价。
6月25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该新政目前已在国家能源局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并正在进行发改委、财政部会签。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与此前流传版本不同,新政拟列入分布式范畴的有“利用滩涂、鱼塘的光伏项目”,而不包括荒山荒地及农业大棚。
不仅如此,除上述项目类别外,基于已有成功案例,达到一定要求的屋顶分布式项目也将有望享受集中式地面电站的上网电价。而这将有效明确分布式光伏收益,提升余电上网收益对项目、金融机构的吸引力。
某部委人士向记者解释,“这一政策的实施除发改委及其下属国家能源局外,还涉及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所以要两部委会签。但实际上,政策制定过程中,一定会充分征求相关方意见,因此,会签只是一个部际协调的必要流程,也意味着该新政的发布几乎已势在必行”。
分布式余电上网收益提高
同样获知该消息的航禹太阳能执行董事丁文磊向记者介绍,该新政将在山东、江苏、浙江、广东,以及中东部工业发达地区执行(用电量大)。在他看来,新政提高了分布式光伏余电上网的收益,淡化了“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的界限。
根据国家能源局制定的2014年光伏新增装机规划,今年,我国计划完成14GW光伏装机,其中6GW为地面电站,8GW为分布式光伏。然而,业界普遍认为,8GW分布式光伏装机任务难以完成。
业界判断的理由很简单。以山东脱硫电价0.4469元/度为例计算,目前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电上网的收益约为0.8元/左右(0.4469元/度加国家分布式补贴0.42元/度再扣税),而自发自用收益则可达到1.2元/度左右(一般工业用电0.85元/度左右加国家分布式补贴0.42元/度)。
自发自用收益远高于余电上网收益,造成几乎所有分布式光伏从设计之初,便竭力追求全额发电自发自用或采用离网模式。但如此一来,自发自用面临的电费结算难、项目收益不明确(业主更迭、用电量的波动)等问题便凸显了出来,并最终导致了金融机构对分布式贷款的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