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由保险偿付
市场最关心的问题是,补偿金由谁出?如果是海润光伏以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显然是不合理的,对海润光伏其他股票并不公平。
6月16日,海润光伏公布了一份提示性公告:公司与上交所已沟通形成补偿预案,鉴于公司已投《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上述补偿资金将来源于保险公司或其他途径,具体赔付手续尚待确认,预计公司主动补偿的金额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基本不构成影响。
上述江苏律师告诉记者,在他看来,海润光伏已经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了分配方案的意思,“其责任不应该被放大,补偿金是肯定不能由上市公司出的,如果按照海润光伏的公告以保险公司来补偿,还是比较合理的。但是我个人认为,上交所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
而上交所在6月14日凌晨发布通报称,海润光伏除权参考价误差产生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公司未充分考虑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并非面向全体股东这一特殊性,在向上交所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操作申请单中,未明确提示公司定向转增的比例。另一方面在于上交所相关业务部门在具体操作审核中也未充分注意该特殊性,按公司向全体股东转增1.6股得出公司除权参考价。
海润光伏表示,交易所和公司将尽快细化明确补偿操作方式,并在本预案公布后两周内组织实施完毕。
“这哑巴亏是肯定要海润自己吃了,它不可能因为此事和交易所较真。”上述律师直言,上交所在此次乌龙事件中暴露出的“监管不力、危机处理能力弱”的问题不知道何时才能改进。
另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除去低于7.95元买出股票而可以获得补偿的投资者以外,没有卖出海润光伏而受到此乌龙事件影响凭空在6月12日少了10%市值的其他投资者该找谁补偿呢?
上述律师认为,如果是上交所在此次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那么,投资者有权利起诉上交所,要求因为上交所的操作失误而导致股票市值缩水进行赔偿。”
6月16日,海润光伏以单日下跌4.40%报收7.60元。
原标题:海润“乌龙”或由险资补偿 上交所暴露监管不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