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2012年年底和2013年年初的业绩操纵在勾稽关系上是否能得到验证。
2012年四季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季度减少了1.81亿元,扣除公司在四季度的高额坏账计提的影响后金额只有800万元。该季度营业收入仅为500万元,且公司四季度末应收票据减少1374万元,预收账款仅增加263万元,远不能解释为什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高达7850万元。如此大的差异说明公司有可能在2012年四季度瞒报约4800万元左右的收入。
转过年来,2013年一季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480万元,除去2251万元季度预收款项增加带来的影响后所剩无几。天龙光电该季度确认了近1.14亿元营业收入,加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影响后金额高达1.33亿元。而季度应收账款及票据的增加不到6000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也很小,导致约6500万元左右的差额难以解释,暗示公司不仅将2012年四季度隐瞒的营业收入虚增至2013年一季度,还可能另外虚增了部分营收。相比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在勾稽关系上的差异,这两个季度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要正常许多,尤其是2012年四季度金额和预测值非常接近。
笔者发现最大的勾稽差额发生在2013年四季度。由于进行了1.15亿元营业收入的冲减,天龙光电在2013年四季度仅确认了1470万元的营业收入,加上相应增值税的影响金额共为1720万元;当季公司预收账款增加921万元;公司应收账款/票据减少1.63亿元,扣除四季度补计提5581万元坏账准备的影响后实际减少1.07亿元。根据勾稽关系可以计算公司当季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应为约1.33亿元,但公司实际公布数据却为-3210万元,出现了1.65亿元差额难以解释。有意思的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存在的勾稽差额也非常大,报表金额低于预测金额1.62亿元。
窃以为一种可能是,天龙光电在2013年四季度实际冲减的营业收入可能不止1.15亿元,公司被迫大量虚增当季营收以便能在四季度报告出正数的营业收入,但此时虚增营收的动机不是虚增利润,所以营业成本也相应上升了。另一种可能是,实际冲减的1.15亿元营业收入并非为2013年确认的营业收入。
笔者试图确认天龙光电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中提及进行冲减的1.15亿元营业收入源自哪一笔合同,但公司在2013年年报及审计报告中均未明确提及。
用类似的方法可以计算出天龙光电在2014年一季度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预测值为9300万元左右,但其实际披露的金额仅为5560万元,差额为3700多万元。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存在度勾稽差额幅度则要小得多,仅为-1600万元左右。这暗示公司在该季度仍在虚增营收,其动机可能是减少年报业绩带来度负面影响,并希望将股权卖出个好价钱。
金蝉脱壳的如意算盘
2013年11月,天龙光电发布扭亏的业绩预计后,市场反应积极。诺亚科技又趁机在每股9.65元及9.85元的价位共减持了300万股天龙光电股份(600184,股吧),至此全年四批减持共套取现金约1.2亿元。从前文的分析可以判断,天龙光电在近两年间很有可能实施了大量业绩操纵乃至造假。尽管公司在2013年的年报中对此前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纠正,但这并不能免除其操纵公司业绩及误导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自2014年3月3日起,天龙光电的股票停牌至今。公司公告其控股股东诺亚科技及冯金生正在与第三方洽谈股权转让事宜,极有可能打着“金蝉脱壳”的如意算盘。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会计与财务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