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机遇,更是挑战。”光伏园区管委会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从上自下都想把这个示范园区做好,但当时光伏对社会还尚属于新鲜事物,知道分布式的就更少了,我们在没有任何可参考、可借鉴的情况下,决定摸索出分布式市场在国内的发展道路,这一决定得到了省、市、区、管委会四级政府的支持。并为此设置了“一套班子,四个牌子”的领导组织架构,采取垂直化管理模式,为最快解决问题、最快收到成效打下基础。
除此之外,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管委会还专门针对分布式面临的发展难点,制订了“一揽子”管理办法并集结成册,确保分布式应用推进过程中有的放矢、有章可循的各种标准。
“通过对园区内可利用屋顶的逐个排查,园区第一时间掌握了屋顶资源情况,并据此,提出了在光伏高新区发展规划中的建设目标。“所有相关政策都可以查询到具体的管理办法。”上述园区负责人说。
“我们公司在入驻园区之初还心存困惑,对屋顶资源情况也不甚了解,后来园区管委会给我们一张全区屋顶资源的统计表。不同屋顶的类型、结构一目了然,大大提高了我们项目的建设进程。”中广核太阳能(嘉兴)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
规范项目构建三方和谐
一直以来,项目分散是分布式光伏的特点,也是开发商最头疼的问题,开发商最担心的就是与多个屋顶业主打交道。这也让园区对自己身兼的责任有了重新的认识。在屋顶业主、项目投资方以及政府三者之间,哪种角色适合政府,可以促进分布式光伏推进的?成为园区再三斟酌的问题。
成为关键“第三方”似乎是最好的选择,也是嘉兴光伏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给出了最终答案。“作为见证方、管委会与屋顶企业、项目投资方签订三方协议。由园区管委会整体掌握、统筹安排屋顶资源,平衡分布式电站建设资源的分配,统一屋顶租赁标准和合同能源管理,可以避免了投资商为抢夺屋顶资源出现恶性竞争,有效缓解投资商与屋顶业主在建设项目过程中的顾虑,为项目的加快建设创造了条件。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光伏高新园区管委会提出综合验收申请,光伏高新区管委会、发改、住建、电力等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同时,电力部门对电网接入部分进行并网验收,并与项目业主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及购售电合同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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