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生事物,个人无法开具销售发票,一度成了困扰个人光伏发电上网结算的一个难题。
考虑到目前国家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为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消除结算瓶颈,金华电力部门与省电力公司和税务部门衔接,准许并网的用户,作为临时经营户,由国税代开发票,进行余电结算。
去年7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对接入系统、并网申请、并网服务等环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接入免费、全额收购”的政策。4个月后,舒女士家的“屋顶电站”通过金华电力部门验收,并入国家电网,并且和供电公司签订了协议,用不完的电可以卖给电力公司,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电费。
光伏设备每月可卖电170多度
去年11、12月,舒女士家的屋顶电站总共发电520度,除了自用,多余的346度电全部卖给国家电网。
按照总发电量国家补贴0.444元/度(含17%增值税的补贴0.52元/度)、并网卖电部分电价0.391元/度(含17%增值税的电价0.457元/度)的标准计算,总发电量520度国家补贴230.88元,并入国家电网的346度卖电收入135.29元,合计卖电收入金额是366.17元。
前几天,她拿到了这第一笔卖电款收据。
眼看“屋顶电站”可以赚钱了,舒女士也算了一笔账:今年1~3月,屋顶电站总共发电902度,卖电351度,可获得收益537.73元,也就是说,过去5个月,她的卖电收入已达903.9元。
据介绍,光伏设备的使用年限在25年左右,按照这样的计价政策,舒女士一家不仅能免费用电25年,还能小赚一笔。
记者从金华供电公司了解到,截止今年3月底,金华境内已经有七个家庭光伏电站并网发电。
今年1月,金华电力部门还推出了《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全程引导手册》,为家庭光伏电站并网敞开大门,对普通用户自建发电设施所产生的太阳能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开通并网绿色通道,按规定电价予以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