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承诺”
2013年8月2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已正式批准中欧光伏贸易争端的“价格承诺”协议,该方案将于8月6日起实施。欧委会当天发布书面声明说:“欧委会今天批准贸易委员德古赫特上周末宣布的中欧光伏贸易争端的友好解决方案。该方案得到了欧盟成员国的一致支持。”
声明说,欧委会2日通过的决议包含两个部分,一是接受中国太阳能电池出口商提交的“价格承诺”方案,二是对于那些参与该方案的中国企业免征临时反倾销税。协议规定中国出口欧洲的光伏组件最低售价每瓦0.56欧元,每年配额7GW。
签署价格承诺的中国企业有94家,包括英利﹑尚德﹑赛维﹑天合光能﹑晶科等光伏大厂均被“豁免”。而当时没有签署价格承诺协议的中国光伏企业则要被征收税率高达47.6%的反倾销惩罚性关税。
终裁结果
2013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欧盟光伏反倾销与反补贴案终裁公告,除价格承诺企业外,对我国光伏组件与电池征收47.7%-64.9%不等的双反税。已于8月6日生效的价格承诺继续有效,承诺企业增至121家(新加入27家),占我国调查期内对欧盟出口总额的80%左右。此次价格承诺同时涵盖反倾销与反补贴案件,涉案产品范围排除硅片。
【多晶硅双反】
相关背景
在光伏产业中,80%以上为晶体硅光伏电池,多晶硅是其最基本的原料。
自欧盟对华光伏产品进行“双反”初裁之后,中国商务部与欧盟间出现了“密集磋商”。对“多晶硅双反案”,商务部希望以“投桃报李”方式,与欧盟化解在光伏下游产品方面的贸易纠纷。
进入2012年下半年,美国、韩国出口到我国的多晶硅现货不断杀价,降至约16-18美元∕公斤。国际上,最顶尖的多晶硅企业,综合成本约为20美元∕公斤。
涉及美国、韩国、欧盟的“多晶硅双反案”自立案之日起,中国光伏产业的上下游之间就出现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结。
调查立案
2012年7月20日,商务部宣布在多晶硅领域对美国、韩国进行“双反”(反倾销、反补贴)立案。同年11月1日,商务部又对欧盟产的多晶硅追加“双反”立案,并与美、韩两国的多晶硅合并调查。由此形成涉及美国、韩国和欧盟的“多晶硅双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