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促进能源绿色发展。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相结合,稳步推进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安全高效发展核电。2014年,新核准水电装机2000万千瓦,新增风电装机180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占60%),新增核电装机864万千瓦。
(四)加快石油天然气发展,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按照常规非常规并举、陆上海上并重的方针,加强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提升油气自给能力。2014年,国内原油产量达到2.1亿吨,天然气(不含煤制气)产量达到1310亿立方米,其中页岩气产量15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80亿立方米。
(五)优化布局,推进煤炭煤电大基地和大通道建设。
按照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原则,重点建设14个大型煤炭基地、9个大型煤电基地、12条“西电东送”输电通道,优化能源发展空间布局,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效率。2014年,煤炭基地产量34.6亿吨,占全国的91.1%;煤电基地开工和启动前期工作规模7000万千瓦,占全国煤电总装机比重8%。
(六)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坚持自主创新,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能源重大工程为载体,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建立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能源装备国产化,打造能源科技装备“升级版”。
(七)深化能源国际合作。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提升能源国际合作水平。推动能源企业“走出去”。推动委内瑞拉重油、加拿大油砂和美国页岩油气、巴西深海盐下油等合作项目顺利实施。
(八)加快能源民生工程建设,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以逐步推进城乡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以解决无电地区用电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能源民生工程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用能需要。
(九)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能源监管。
(十)加强能源行业管理,转职能改作风抓大事解难题办实事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