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开始,中国光伏制造业由于价格下滑、外部“双反”等原因陷入困境。为了寻求突破,很多企业把眼光投向国外。与此同时,除了传统的光伏企业,一些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纷纷进入下游光伏电站领域,希望从“建材商”变成“开发商”,谋求新生。
不过,“走出去”并非易事。12月3日,第五届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在北京开幕,本届外洽会专门举办了中国可再生能源海外投资论坛。根据本报记者在现场了解到的情况,我国可再生能源企业“走出去”面临着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工程质量风险、施工条件风险、融资放贷风险等诸多风险因素。
作为国有企业的代表,来自国电联合动力的李巍称,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回报率是有标准的,因此在选择海外项目时,要选择投资回报率更多满足国家要求的项目。
“到海外投资,要有人、有点。有人,就是聘请比较熟悉行业、能开拓市场的业务员,有点,就是在涉足海外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针对国企的限制,为了有效、快速地服务项目,要成立相匹配的海外机构。另外,还要在当地寻找非常好的合作伙伴,他们比较熟悉当地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助于规避项目的风险。”李巍说。
民营企业则有另一番感受。一些“走出去”比较早的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在境外投资时,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在海外市场中不断探索。
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陆川认为,在海外投资的过程中,要坚持专业、独立的判断,包括财务方面的调查、技术层面的调查、法律层面的细致调查等。与此同时,还要与已在当地有投资经验的企业沟通,并和当地的中国使领馆沟通。
另一家民营企业拜耳能源董事长王学军认为,可再生能源企业到海外投资的过程中,中国政府的相关审批周期很长。如果采取与专业机构如律师事务所等合作,做相关尽职调查,然后进行合理分析,就能简化审批手续,这对中国企业而言意义非常大。
王学军还提到了一个应引起关注的现象。他说,中国政府有时会给中国企业到海外收购提供补贴,但监管性还不够。曾有企业以高价收购了很差的资产,用补贴弥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