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息报送要求
(一)明确信息工作责任。明确各单位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工作联系人为本单位信息工作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工作,承担信息工作责任(名单附后)。
(二)提高信息工作质量。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报送信息的形式为文字、图片或视频,一篇信息文字不超过500字,主题突出、内容精炼,图片不超过4张,单个视频时间不超过5分钟。引用文字、图片、视频的,需标明出处。
(三)定期报送信息。各单位应及时报送信息,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三篇,经编辑后刊发在国家能源局《能源工作》简报“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专刊,加载在国家能源局网站“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专栏。国家能源局定期汇总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年底公布全年情况。
联系人: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方 竹 010-68555043,13810009802,68555019(传真)
fangzhu_nea@163.com
附件: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信息报送责任人名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3年9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