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路子,各种模式待实践
对于
融资难问题,据《能源》杂志透露,目前,国电
光伏正在尝试另外一种融资模式,“光伏
电站具备建设施工条件,就可以邀请第三方进行融资,或者第三方参与建设,等于是BT(建设-转让)或BOT(建设-运营-转让)模式的延续。”
“模式并不新鲜。”一家位于东部沿海地区的光伏企业负责人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虽然叫法不同,但国外不少光伏电站,就是采用的第三方融资的模式。”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
海外建设光伏电站,一方面,在建设的前期就引入战略投资者;另一方面,在建设过程中,国外电站运营方并不排斥外来资金协助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公司,允许其在未来获得分红。
对此,《能源》杂志认为,“如果投资方投资额度达到一定程度,将来电站可以直接由投资方持有,也可以由建设企业代为运营。如果建设企业投资一部分,第三方投资一部分的话,就可以采取这种形式。”
除了上述融资模式,该报道还介绍,目前出现一种新型融资模式:所需资金由多家企业垫付,各企业有产品的出产品,有技术的出技术,联合起来建设光伏电站。
“比如,有企业负责地勘及施工建设,有企业负责组件和EPC建设,也有企业负责逆变器、监控设备等电站的辅助耗材。几家企业联合把电站建设起来之后,由投资企业收购电站,把电站拿到交易平台上卖掉。”报道称,“这种模式可缩短电站建设及销售的周期。”
“不管是第三方融资模式,还是垫付模式,都值得鼓励。”上述行业人士认为,“从长远看,光伏电站潜力还需要源源不断地来自于其他渠道的资金。”
还有媒体呼吁,光伏电站是一个封闭的利益关系链,缺一不可。因此,光伏电站产业发展除了离不开银行,还应得到保险、证券、基金、担保等金融业整体的系统支持。
缺朋友,行业年关怎么过
不过,上述企业负责人认为,既然吸引了其他资金进入到电站建设,那么,建成之后,这些资金该怎么办?疑问是,电站建设方愿不愿意真的让利分红给建设方?即使“分工”,又该按怎样的标准算?另外,会不会真的乐意让投资方参与到电站的运营管理中?
“这些,暂时还存在疑问。”该负责人认为,“一切都要经过市场的推广及其后大规模地认证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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