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竣工前验收
第一条:
自治区(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消缺并闭环);
省电力建设调试所安评、技术监督验收(消缺并闭环);
当地消防大队验收并出具报告;
电网公司验收(消缺并闭环);
电站调试方案(电力公司审核);
七、带电前的必备条件
(一)、接入系统带电前要需具备的条件
1、发改委核准文件、上网电价文件可研确定文件(或报告)
2、接入系统审查批复文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文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副本)
4、公司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5、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6、系统主接线图
(二)、升压站返送电流程和具备的条件
1、给省电力公司申请返送电文件。(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合并上报)
2、给交易中心上报接网技术条件。(按照公司接入系统要求及反措要求上报)
3、并网原则协议签订。(与公司营销部签订、地区并网电厂可由营销部授权签订、并上报交易中心)
4、省调下达的调度设备命名及编号。
5、省调下达的调管设备范围划分。
6、与省调、各地调分别签订《并网调度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