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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俏的屋顶:光伏企业出巨资“一屋顶难求”

发表于:2013-09-17 14:50:43     作者:Sunny 来源:中国企业报
 

收益尚缺吸引力

目前,国家为分布式光伏项目确定的原则是“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按照其确立的对自用与上网电量采取相同补贴额度的度电补贴模式,即“自用上网、补贴一样”。

在徐淑通看来,“建立在现行的国内分类电价基础上,却会造成‘自用受益、上网赔钱’的商业效果,导致光伏电量消纳必须与光伏建筑捆绑在一起,即‘屋电不分家’施政效果。”

徐淑通告诉记者,目前,除了少数农业用电电价与火电标杆电价接近以外,其余类别的终端电价都高于火电标杆电价。以工业电价为例,普遍比火电标杆电价每度电高0.2元—0.3元,形成了“自用电”电价高,“上网电”电价低的局面。从商业角度看,意味着电量“自用”受政策鼓励,“余量上网”受政策惩罚。

“因此需要国家补贴,但现在的补贴还比较低。”章放表示,一度电补贴0.42元,作为电价高的地区,对耗电大的企业可能比较合适,但不是对所有地区和企业都合适。目前,电价补贴不具有比较大的吸引力,这就迫使大家精打细算。“如果算上荷载和防水,回收期可能就会延长,那么就不合算了,这就是政策出台后很多企业并不踊跃的原因之一。”

当前,传统能源集团可接受投资回收期长达10年左右的项目。对多数企业而言,无论是做节能改造还是其它项目投资,普遍要求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在5年(甚至3年)之内。

“因此,除了负债率高的光伏制造企业为培育市场而做一些示范项目外,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对多数企业缺乏吸引力。”徐淑通建议,除了采取长周期(20年)低补贴的模式外,可试点短周期(5年)高补贴模式。

也就是说,用短周期补贴解决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的成本回收问题。徐淑通解释说,要求项目此后承诺20年内以远低于当地火电标杆电价的价格(比如低0.2元/KWh)向电网送电达到系统设计电量,并建立责任追究与免责机制。在这种模式下,政府5年分期付款购买20年光伏电量,达到激活市场、节能减排的政策目的。业主利用自有屋顶资源,5年内投资回收,之后参与20年光伏发电的分成。电网,则在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5年后,获得长达20年的廉价电力供应,解决支持分布式能源的利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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