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措施应更严厉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已收回近五成违规获得的资金。违规使用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企业和项目实施单位已将资金全部归还原渠道。对于审计发现的8起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后,已有3起案件的3名责任人员得到查处,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但是,业内人士认为,惩治措施应更严厉、全面。
“仅仅收回资金的处罚过轻,很难对违法违规挪用补贴资金的单位、个人形成约束,国家层面还要尽快建立完善的监察惩处机制,从严、从速处理相关项目及其负责人。”周修杰对本报记者说,追缴资金、限制获得补助、加倍罚款、记过、开除公职、民事刑事诉讼等多种手段应相互结合,确保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而要从根源上杜绝此类问题,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在审批、核准、下发资金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尽职尽责,应做到专款专用;另一方面,时时公开申请名单、资金下发信息、资金利用状况,让媒体、企业、业内人士、消费者参与监督,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体系,避免“监察死角”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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