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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新能源局:权利、权责、电改

发表于:2013-03-25 09:18:49     来源: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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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电改如何重启。电改十年虽取得过可喜成绩,但在一些核心命题上的认知上仍是步履维艰,电价则是电力体制诸多问题的外化表现形式。电到底是不是产品?!这个问题决定着电价应该走市场化路线还是计划路线,但这个问题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里都未曾得到根本性解决。一方面,电力改革推动电力市场往市场化发展,但另一方面,非市场定价的电价却根本无法反应真实的供需关系。价格扭曲和寻租等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尤其是煤电联动之后,两个无法真实反应市场成本的价格相互联动,其结果无疑是煤电都深陷轮番涨价的恶性循环。电价的定价机制必须在市场化与中国特色经济体制之间找到平衡,这将是新能源局面临的严峻考题。

参照国际经验,深化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还需要重新界定各生产环节的市场属性,并根据其特点对其业务组织模式进行重构。国务院于2002年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简称“5号文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主导了电改的基本方向。但是历经十年时间,“5号文件”的框架遭到了一些质疑。自然垄断的特征是它以成本最低化成为市场的自然选择。应对自然垄断,我们不能像美国解散标准石油一样解散国网。对于近日媒体所传“国网一拆为五”的消息,国网、发改委多方都已否认。自然垄断的国网在分拆成5份之后,市场对于电网的自然选择也依旧是垄断,只是垄断由大垄断变成了小垄断。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改革电网的思路上出现了一些的新的设想——分离电网的运输权与交易权。长久以来,上游发电企业与下游用电单位没有直接交易的权力,电网作为中游输电环节却控制整个市场的交易权。5家发电企业在上游形成竞争,电网选择电价最低者收购;下游用电单位形成竞争,电网选择出价最高者出售。有数据表明,下游用电单位的电价比发改委设定的电价平均高出20%0~30%。分离电网的交易权或许能为电改带来新的突破点,但触动权力比触动灵魂还难,这根难啃的骨头新能源局无从逃避。

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改革的红利也需要时间逐步释放。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此次两会的记者会上提到:“在上一轮改革过程当中,就有同志主张成立国家能源部。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所以我们采取先合并电监会与能源局,保留能源局副部级级别并由发改委管理的方案,以此为尝试逐步实现对能源机构的彻底改革。”

判断能源管理机构改革成功与否,最核心还是看两个因素:一是看职能有没有理顺,二看能不能推动能源领域的改革。重组后的能源是否能达到改革预期,为中国的能源市场环境带来市场化的曙光,本网会继续对此进行深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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