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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新能源局:权利、权责、电改

发表于:2013-03-25 09:18:49     来源: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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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综复杂的电改权力网中,一个无市可监的电监会,一个没有决策权的能源局都倒在了体制约束的脚下。对中国来说,继续推进和深化垄断行业以及国企改革,是有效释放“改革红利”的突破口。十年前厂网实现分离,发电环节也引入了竞争,发电设备和装机的造价曾大幅度降低,但随后电改停滞,中国电力市场迟迟未能形成,政府不得不继续对上网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实行行政管制,企业失去了继续提升盈利水平和投资效率的动力。而电网在买电和售电环节的垄断进一步扭曲了电价体系,导致中国工商业企业实际电价远高于名义电价。

在政府不断推进改革的背景下,能源局的重组或许不仅能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带来积极变数,未来中国的能源市场环境也将或有大的改变。

引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能源局重组的原文

“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

机构改革和职能转交方案中明确了未来国家能源局的职责范围。这个新界定,基本上涵盖了能源政策规划、行业改革、市场监管三大方面,相当于把现在能源局和电监会的权力整合在一起。方案中明文规定:“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展改革委管理。发展改革委主要是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未来发改委和能源局的关系也更加明晰。事实上,改革的主导权、政策权力、市场权力都更加集中在了未来的能源局手中。

至于未来新国家能源局的具体安排,张高丽、吴新雄等人已直接介入重组工作。现在的机构改革方案只是确定了方向,等待方案经过全国人大批准之后,会进一步细化,确定细化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也就是俗称的“三定”。未来新国家能源局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都要等到“三定”方案出炉才能最后明确。“三定”方案最快或在2013年6月底公布。

电改如何重启

重组后的能源局离“大能源部”的构想越来越近,但有三个问题是重组后的能源局必须面对的。

第一,能源局内部权力制衡。此次能源局重组选择的走的“政监管合一”路线,这或许是综合电监会与能源局有名无实的前车之鉴做出的决定。的确,重组后的能源局集法规、监管、行政三大权力为一体,但权力集中的阴暗面是权力因不受约束而自我膨胀。自己管自己等同于自律。自律要想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必须走分立制衡的老办法。在新能源局的部门设计中,至少要有一道门将能源法规的制定权、能源市场的监管权与能源行业的管理权隔开。这道门可以是道玻璃门,看得见摸不着;也可以是道旋转门,欲进还出;但绝不能是道封死的实木门,权力部门之间信息互通的渠道如果被封死,那新的能源局将会沦为又

第二,与其他部门权责分工。毋庸讳言,两会前的能源管理结构确有诸多不合理之处。譬如,资源管理归国土部,市场和流通归商务部,投资与价格归国家发展改革委,下游的炼油归工信部,而炼油厂的规划却又归国家发改委,电监会与能源局在其中地位尴尬。职能分散、交叉及权责脱节给争权诿责等现象埋下了隐患,舆论寄望能借改革理顺权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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