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务部2月20日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沈丹阳称,根据《中国反倾销条例》和《反补贴条例》的规定,“
双反”调查通常应当自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期不超过6个月。至于针对美欧韩的
多晶硅“双反”,调查机关将会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调查,现在离完成调查时间还比较长。
商务部是在去年7月20日对我国自美韩进口多晶硅立案的,11月1日正式启动对
欧盟输华多晶硅的“双反”调查。据此推算,法定调查期可至今年11月,如果延期的话可能还会拖至2014年。面对记者的追问,沈丹阳的最终表述是,“将根据案情和调查结果适时发布初裁和终裁结论,关于何时发布以及发布的裁决结果尚无确切消息”。
而来自《上海证券报》的报道称,由于春节长假等因素,商务部内部一些程序还没有走完,初裁结果的出炉也相应延期,预计要到3月底前才会正式公布初裁结果。此外,按照规定终裁必须在初裁后4个月内作出;也就是说,如果3月份出台初裁结果,则最迟在7月份必须出台终裁结果。
无论怎样,说好的对外多晶硅“双反”,最欲哭无泪的恐怕莫过于那些手握200多亿美元高价海外长单的光伏
组件厂商。原本这些企业就望眼欲穿地盼着对美欧多晶硅“双反”能够为他们提供一个顺理成章的“解套”契机。按照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双反”这类贸易制裁措施通常适用该条款,中方企业将可据此与上游的海外多晶硅公司顺利解除尚未履行的长期订单,摆脱光伏贸易“冤大头”的尴尬。
值得注意的是,谈及有关欧盟对华光伏“双反”案的情况,沈丹阳称,尽管尚无确切的消息,但商务部正在与相关方进行磋商以及有关的应对工作。笔者猜测,此次中国多晶硅“双反”初裁的延期出炉,与当前中欧就欧盟对华“双反”展开的磋商应不无关系。在欧盟对华相关贸易制裁明朗化之前,中国或将保持观望姿态,并可随时调整对于欧盟多晶硅的贸易指针,作为牵制欧盟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鉴于美国对华光伏“双反”的靴子落地,中美在此方面已不存在回旋试探的余地,“来而不往非礼也”,中方展开相应的贸易报复也是势在必行。因此,商务部的多晶硅“双反”虽然遭遇延宕,却不会轻易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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