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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下乡遭遇“拦路虎”

发表于:2012-12-27 08:52:45    

他表示,即使农村用户没有钱投资,也可以委托给能源合同管理公司进行先期投资和管理,只需将后期发电并网的收益交给后者,自己只使用维持生产与生活的部分电量。

李俊华则建议,在农户不了解回报收益的初期,政府可采取直接投资与补贴企业的推广方式。“部分农村光伏电站可直接由政府投资建设或分摊方式建设,当地或用户自己负责管理运营,但政府投资会很大,或者也可以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政府给予企业合理的补贴。”

不过他提醒,无论哪种方式,短时间内我国都难以在大范围内推广实施。

此外,如果国家电网按发展改革委制定的1元/度的价格收购光伏下乡并网电量,而目前国家电网的销售电价却普遍在每度0.5~0.6元左右,政府如何对国家电网的亏本收购进行补贴,将成为决定该计划成败的又一关键。

李俊华还指出,由于目前光伏下乡配套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缺位,企业投身这一领域缺乏明确的投资回报预期。

最新的利好消息是,备受关注的分布式发电补贴政策也在12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最终得到确认。市场预测即将出台的补贴标准为0.4~0.6元/度。长城证券行业分析师桂方晓认为,这个标准已具备投资吸引力。

“光伏下乡应在光照资源相对较好、建筑改造相对较容易的地区先行。同时,国家应从建筑规范、补贴政策等方面统筹兼顾、共同推进,并在项目申报、对接和资质核准等方面出台更详细的操作办法。”文建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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