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电站业主抱怨称,今年在青海投资电站,事先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但这笔钱何时归还以及期间利息归属问题却没有明确规定。至于能否最终退回,大家心里也没底。
而在王斯成看来,现在对于一些大型电站的收益影响最大的则来自于土地使用费。“特许权招标时,10 兆瓦电站的25年土地租金为300 万元。而现在在一些地方,10 兆瓦的电站一年的土地租用费就要收到150 万元,整个电站一年的收入也就是1500 万左右,仅这一项就抵消了许多电站整个的收益率。”
黄碧斌则认为,由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设计规范尚未发布,接入系统设计单位在电源接入电压等级、专线或T接、第一落点等接入方案的确定随意性较大,通信方式、传输通道和传输信息等二次设备的配置标准不统一,部分项目投资偏高。
困局待解
根据王斯成的测算,在西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地区,受益于组件价格下降等因素,光伏发电的初投资可以降到1 万元/千瓦,这样,合理电价可以压到0.77 元(年平均发电1500 小时),已经接近于目前的工商类电价。而如果是在东部地区的话,年发电在1100 小时的合理电价约为1.3 元/kWh,也正在接近目前0.925 元的工商类用电价格。
“从上述数据测算来看,中国光伏发电正在逐步进入平价电价时代。因此,对于大规模启动国内光伏市场而言,最关键的问题既不在成本,也不在技术,而是在相关政策的协调统一以及相对规范的经营环境,尤其是在并网标准以及相关收费方面。”王斯成表示。
黄碧斌则建议,应该尽快制定并网管理办法和接入系统典型设计,规范管理。
在并网方面,王伟胜则介绍说,新的光伏并网规定正在报批中。而就这一规定与德国等国家对比来看,国内对光伏电站的并网要求是要低于这些国家的,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也是比较吻合的。
王伟胜还介绍说,该技术规定主要适用于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以及通过10 千伏电压等级与公共电网连接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电站,对包括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的有功功率、功率预测、无功容量、电压控制、低电压穿越、运行适应性、电能质量等方面都做了相应的规定。
“在低电压穿越方面,我国的这一规定并不要求所有的电站都应具有零电压穿越功能,而只是对百万千瓦的光伏基地需要满足这一规定,这点是要低于德国技术标准的。”王伟胜表示。
此外,上述规定还对光伏电站的发电功率预测做了相应的规定,要求装机容量10 兆瓦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站应配置光伏发电功率预测系统,该系统需具有0-72H(小时)以及15 分-4 小时的超短期光伏发电功率预测功能,光伏发电站每15 分自动向电网调度机构滚动上报未来15 分至4 小时的光伏发电站发电功率预测曲线。
从公开资料来看,这一新的规定已经开始在青海、甘肃等地的光伏电站中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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