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次诉讼外,去年,清源科技澳洲子公司针对澳大利亚某贸易公司也提起过一起诉讼,因该澳洲贸易商与上述两家侵犯我专利权的公司签订了供货协议,法院已裁决该澳洲贸易商向清源科技支付一笔数额巨大的经济赔偿金。
美国光伏零部件安装企业W estinghouse Solar(西屋太阳能)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 C)提出,希望调查阿特斯太阳能及ZepSolar的专利侵权。西屋太阳能还表示,还将和其他更多相关公司进行谈判。由于Zep Solar也同时与来自中国内地的天合光能等公司有合作,因此,不排除天合光能成为西屋太阳能的投诉对象的可能。
西屋太阳能指出,阿特斯太阳能和ZepSolar公司侵犯了其编号为7406800和7987641的两类专利,这两类专利主要用于简化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安装及降低安装成本。西屋太阳能希望IT C能够对上述两家公司进行调查,并叫停两公司向美国出口、销售相关产品。
贺利氏贵金属北美康舍霍恩有限责任公司(“贺利氏”)针对杜邦公司在2012年6月提起的一起专利侵权诉讼,提交了包括多项反诉在内的法律回应。贺利氏声明其从未侵犯所述专利(8,158,504号美国专利)的任何有效专利权。贺利氏进一步认为504号专利是无效的,并请求此案法官裁定其无效。
贺利氏光伏事业部全球经理Andy London表示:“我们提起对杜邦的反诉来保护我们的创新光伏产品,以及贺利氏作为行业领先的银浆开发商和生产商的40年悠久历史。我们将继续在全球各地生产并向我们的客户提供我们的浆料产品。为了我们和客户的利益,我们将继续保护自己不受非法威胁的伤害。”
编辑点评: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在实行专利保护制度的国家,一般订有专利法。专利也是欧美企业在经营方面十分注重的底线,千万别山寨欧美人的专利,他会告得你破产。
欧美印向WTO告中国光伏企业倾销
关键词:闹得最大的官司
2012年,对于中国的太阳能光伏产业来说,是极其悲剧的一年,这一年欧洲各国下调了光伏补贴,同时欧美抡起了对华光伏产品的双反大棒。一年来我国遭遇光伏“双反”历程:
2011年10月,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相关企业展开“双反”调查。
2011年10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予以立案调查。
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华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立案。
2011年11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
2012年3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表声明称,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主要是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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