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泥潭?
——First Solar内蒙项目进度受阻
文/shine杂志 曹宇
本刊曾与First Solar国内负责人通过邮件询问鄂尔多斯项目进展情况,当时得到的回复是进展比较顺利,但并未透露具体进展情况。但实际上,外界对于这个高达2GW的庞然大物前景并不是非常看好。
《能源》杂志对此引用了《华盛顿邮报》的一句话,来表示美国投资者对于中美能源合作的观点:“中国人只享受进入美国市场的优惠却对美国投资者设置障碍。”实际上,这真是冤枉中国政府了。
时任First Solar首席执行官的Mike Ahearn当时曾期待中国政府在09年底出台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15-0.25美元,同时也提出了对于电网改造的期待,改进电力传输和稳定性能。从First Solar这几点要求,不难看出该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首先上网电价进展不顺,迟迟等不到发改委批示的收购电价;其次是由于晶体硅市场回暖给First Solar带来很大冲击,虽然市场进展仍然顺利,但难以重现今年上半年鹤立鸡群的局面,同时晶体硅成本下降让国内市场看到了一丝曙光,但这对First Solar来讲并不是什么好事,如果First Solar以当初0.15-0.25美元的价格去竞争近日的280MW特许权招标,远高于中标最高价的First Solar将空手而归,美国企业不可能不盈利,中国企业却可以赔钱打基础。同时,Mike Ahearn提出的电网改造短期内也只是奢望,据某专家向本刊透露,电网公司对国家提出电网改造所要求的资金达数万亿……
配套设备方面也成了一个“To beor not to be”的问题。仅逆变器一项,究竟是选择国内逆变器,还是选用SMA,KACO这样的国外设备,这些就足够让First Solar和地方政府争执不休。First Solar办事处在北京,但该负责人基本一直在鄂尔多斯,忙得不可开交。
这些问题并不全部在于中国政府固步自封,而是当初有些操之过急。在中国没有一家超过100MW光伏电站成功案例时,20倍于此的2GW更像个神话。
于是美国人愤怒了。9 月初, 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将中国的清洁能源领域告上本国贸易仲裁机构。称中国政府通过歧视性法律、技术转让条件、关键原材料控制及大规模政府补贴,事实上造成了有利于本土企业的价值“数千亿美元”的措施。具体有以下几类:第一,降低关键原材料的可获得性。太阳能电池板、风电涡轮机、高效电池、高效照明设备等生产依靠大量稀土元素,First Solar在华一项重要目的就是借内蒙项目,保证碲化镉薄膜电池所需的稀有元素。
USW认为,中国在这些元素的产量占到全球的90%,但采取了各种出口管制手段,比如2010年稀土元素出口配额比上年减少了一半。这推高了国际价格,使外国企业生产原料严重缺乏。USW称,这一指控下的原料与先前由美、欧、墨西哥提出的中国对九种原材料限制出口一案有重合。第二,违反WTO禁止按照出口业绩和“本土化”程度提供补贴的规定,其中包括通过多种专项资金,对中国本土企业直接发放补贴;设立研发基金,但支持对象必须满足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上;2008年,中国进出口银行针对新能源行业的出口信贷超过美国进出口银行的五倍,比G7国家总和还要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低于成本的保费为内资企业提供担保。
第三,针对进口商品和外国企业的歧视性措施,包括事实上对风能和太阳能电厂仍存在“本土化”程度规定;对本土风能企业投标价格给予5%的优惠;将外资企业排除在联合国碳减排奖励体系之外;要求外资与国企合资,并将生产移到中国。在此,USW特以First Solar为例,称其不得不在中国额外建立一条本土供应链,同样的美国半导体公司(ASC)也将变压器生产全部移至中国。
第四,技术转移规定。包括西门子、通用电气等公司都要签署“技术换市场” 协议。2 0 0 9 年, 美国Evergreen Solar在投资遇到资金难题时,被迫以合资形式进入,并伴随着技术转移条件。
第五,补贴。USW举例称,中国在经济刺激计划中给予新能源行业的补贴为2160亿美元,是美国的两倍、全球各国刺激计划中对新能源补贴总规模的一半。
U S W 认为,上述政策给美国造成两大损害:国际市场上降低了美国出口竞争力,压低美国国内市场价格、使本土企业销售额下降。它举例称,2006年至2009年,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在欧洲的销售额增长了八倍,中国在欧洲市场份额升至34%,美国却下降至3.7%。在美国国内,过去两年美国对太阳能需求增长了41%,中国出口至美国的太阳能电池板翻番,而美国本土产量只增加7%,四家美国主要生产商损失了580个就业岗位。
本刊认为,这里面的大部分指责缺乏依据,但从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美两国的差异。虽然First Solar和鄂尔多斯政府为此将双方距离拉近了一大步,但要真正做到握手言欢,步调一致,还早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