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陕西省发改委公开的备案通知内容来看,这10个项目分别位于榆阳区、三原县、澄城县、彬县、凤翔县、富平县和甘泉县,其中榆阳区最多有4个项目共计200MW,其他6个县各有1个光伏项目备案。同时,各项目的投资金额也有曝光,据记者统计390MW项目总共投资32.1786亿元。根据陕西省发改委规定,备案资格拿到之后并不会顺理成章的拥有“2016年建设指标”,只表明此项目具备了开工条件,之后仍要通过全省光伏电站竞争性比选才能获得进入全省光伏电站建设年度实施方案资格,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建设指标”。另据国家发能源局在2016年6月3日下发的《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显示,2016年陕西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也就是光伏指标)共有800MW,此次公布的10个项目是否能够在其中占据一席之地尚未可知。
此外,此次公布的备案文件要求,各项目在获得备案资格之后的1个月内必须有实际性开工同时1年内必须并网,否则可能“取消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资格”,而“未获得进入年度实施方案资格自行开工建设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同时,文件进一步强调,这些项目自备案文件下发之日起,至并网运行2年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场址、建设规模等主要内容,严厉打击时下行业内风行的“路条交易”;同时,还要求按照国能综新能〔2016〕18号文件规定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按时填报项目建设、运行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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