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已成为时下的热点话题,日益严重的雾霾天气唤起了广大民众对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的强烈诉求,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促进能源绿色发展已成大势所趋。
近年来,平湖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助力发展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推进能源结构转型。计划2014年至2016年新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10个,总投资21亿元,建成后年发电量21440万千瓦时。
政策支持保发展。出台平湖市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意见,引导企业开展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和推进民用建筑光伏发电试点。对并网后所产生的电量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以每度0.39元的价格进行消纳。
资金支持促发展。连续5年每年安排培育扶持资金1000万元,实行发电量补助。对企业投资光伏发电,前两年按0.15元/千瓦时,第三至五年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助;对居民住宅屋顶投资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前两年按0.2元/千瓦时,第三至五年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助。
信贷支持强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屋顶光伏电站抵押贷款;对民营担保公司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融资担保业务出现损失的,给予10%的风险补偿,最高补偿100万元;探索光伏产业融资租赁等商业模式,鼓励银行为本地企业提供光伏项目收费权抵押贷款。
技术支持优发展。鼓励光伏制造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帮助企业引进创新人才,加大技术人才培训力度,为企业提供技术和人才保障。2014年平湖市R&D经费投入5759万元,获得有效专利3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