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能源集团旗下企业发布收购陕西榆林200MW风电、安徽合肥200MW光伏两个项目资产评估、法律尽调、税务尽调、技术尽调招标结果。根据招标公告,本次招标企业为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安徽省能源集团控股企业。其中,资产评估招标内容包括对被收购目标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评估,并明确并购价格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之间的分配。
10月28日,中煤能源发布关连交易-收购新能源公司30%股权公告。公告显示,中煤能源全资附属公司平朔集团与平朔发展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平朔集团将收购由平朔发展公司持有的新能源公司30%股权,收购对价为人民币11,493.00万元。
云南能投公告,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全资孙公司会泽云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其增资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收购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会泽云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款为179.96万元。此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会泽公司将成为云南能投的全资子公司。
收购事项完成后,盱眙高传将成为新特能源的附属公司,财务业绩将于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公告显示,于本公告日期,特变电工直接及间接持有新特能源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66.61%,为新特能源的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盱眙高传主营业务属于新特能源新能源电站运营板块业务范畴。
9月17日,长荣股份发布关于收购金昌恩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增资的公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金昌恩晖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持有的金昌恩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鉴于恩驰新能源尚未实缴出资亦尚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收购对价为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恩驰新能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告披露,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恩驰新能源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对永昌县河青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投资开发。
2025年8月1日,中国神华发布公告,宣布收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通知》,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国家能源集团旗下13家核心煤炭及相关产业主体资产,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中国神华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能源集团与中国神华共同签署的关于同业竞争事项的系列协议文件,中国神华启动此次大规模重组,一次性整合13家核心煤炭及相关产业主体,系统性注入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主要煤炭产业链资产。
行业有必要深入剖析这些政策变化对新能源项目收购、投融资并购的影响,以及如何防控相关风险。(一)电价形成机制的改变136号文明确规定,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然而,当前政策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项目收益率降低。136号文的出台,标志着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这对新能源项目的收益模式和投资回报预期产生了重大影响。
绿证收益,对应绿证统一划转至省级专用绿证账户。2.优化代理购电电量采购机制。新能源全面入市后,执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不包含省内新能源)电量继续按现行价格机制由海南电网公司收购,保障优先用电不足
光伏头条获悉,7月10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明确,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推动上网电量全面进入
划转至省级专用绿证账户。2.优化代理购电电量采购机制。新能源全面入市后,执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不包含省内新能源)电量继续按现行价格机制由海南电网公司收购,保障优先用电不足部分电量由海南电网公司参与集中
今年以来,“双碳”目标加速推进,国家发改委136号文、发改能源357号、发改办体政394号等重磅政策接踵发布,全面深化新能源全量上网,6月1日差价机制电价实施后,新能源电站不再具备保障性托底收购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