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于10月10日启动2026年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期间投产或承诺投产、且尚未纳入机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海上光伏试点项目除外)。本次竞价总电量规模为79.34亿千瓦时/年。申报规则明确:110千伏以下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申报电量比例上限为80%,其余分布式光伏项目为70%;电价竞价区间设定为0.20—0.40元/千瓦时,价格申报精度由1%提升至0.1%;中选项目将执行为期12年的固定机制电价。该机制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保障项目合理收益与系统调节能力平衡。
2026 年江西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正式启动,总规模40.8亿千瓦时,光伏占比超七成,边际门槛提至60%,单项目电量比例上限75%,核心申报主体为2027年投产项目。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规则、参数变化、申报范围及风险提示,附历史数据与政策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于9月21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7年度新能源机制电量电价竞价准备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7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相关工作。该工作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机制电价结算的电量及对应电价,是四川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有序开展申报组织、资格审核、方案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后续竞价交易奠定基础。此次竞价覆盖范围主要为纳入省级新能源机制电价政策支持的风电、光伏等项目,其电量将不再执行固定上网电价,而是通过竞争方式形成机制电价。此举意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新能源消纳,并推动电力系统向更加灵活、可持续方向发展。
江西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面向2027年内全容量并网的新增风电、光伏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或就近消纳类项目),允许2025年6月后投产未纳入机制的增量项目参与。本次竞价总机制电量规模为40.80亿千瓦时,其中风电11.55亿千瓦时、光伏29.25亿千瓦时;风电与光伏统一设定竞价上下限,分别为0.379元/千瓦时和0.24元/千瓦时,执行期均为10年。申报要求风电、光伏项目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0%,单个项目机制电量占比上限为75%,并按核准/备案容量及差异化利用小时数(风电2224小时、光伏1046小时)结合厂用电率核算电量上限。竞价将分风、光两类独立组织,简化流程,取消履约保函,改以全容量并网承诺书作为考核依据。(199字)
天津市启动2026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工作,面向2027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风电、光伏项目(含此前未纳入机制的增量项目),分布式项目可委托代理参与。本次机制电量总规模为40亿千瓦时,若申报总量不足50亿千瓦时,则按申报总量的80%动态调整。竞价电价上限设定为0.32元/千瓦时,不设下限,中标电价执行期为10年。电量测算依据项目实际或核准容量,结合不同类型电源的全生命周期折合年度合理利用小时数(光伏1300小时、陆上风电1800小时、海上风电2600小时)及2%平均厂用电率计算年上网电量。相关工作由天津市发改委统筹、天津电力公司具体组织。(199字)
2026 年广东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登记正式启动,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不参与,分布式光伏成核心主体,9月14日开启登记,10月13日截止提交材料。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范围、申报流程、报价策略、风险提示,附2025年首轮结果参考、粤桂规则对比及全国格局分析,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广西发改委与能源局于2026年8月31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本次竞价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且此前未纳入机制电价范围的集中式风电和光伏项目,明确排除就近消纳项目及各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竞价电量规模为全区符合条件项目年度预测上网电量的40%,单个项目可申报机制电量不超过其总上网电量的80%。申报电价区间为0.15—0.36元/千瓦时,执行期限统一为12年。竞价按风电、光伏两类分别组织,要求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0%,由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具体实施。项目主体自愿参与,分散式及分布式项目可自主或委托代理申报。(199字)
赣发改价管〔2026〕512号江西省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版解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保留竞价资格,详解60%边际入选门槛、取消履约保函、四可并网要求、延期处罚规则,附申报策略与省际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本文报道了陕西定边一批因大风灾害受损的光伏组件通过线上平台完成公开竞价交易的情况。该批标的共约415块光伏板,由金诺国际拍卖集团于8月7日11时在金拍网启动竞价,采用按单价竞拍模式,起拍价未明确披露,但竞价开始时当前价为115元。整个竞价过程高效迅速,仅用14分钟即于11时14分成交,期间累计获得19次围观。交易以现场实际清点数量为准,体现了受损新能源设备资产处置的规范化与市场化运作趋势。
安徽省发改委就《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核心是收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参与机制电价的准入窗口。新规明确: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适用该机制;但自2027年1月1日起投产的一般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将被排除在机制电价执行范围之外,不再享受差价平衡政策,须全部电量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机制电价通过年度竞价分配保障电量,按“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市场均价)”结算,实现收益托底与超额返还。修订还优化了申报、电量管控、履约惩戒等配套规则。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8月19日,正式实施后将常态化开展年度竞价。地面电站、风电及户用光伏暂不受此限。(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