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兴化湾正在建设一座13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涵江区三江口镇,由国能(莆田)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总投资6.57亿元,用海面积1687亩。该工程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的复合利用模式,在保障渔业生产的同时开发清洁能源。目前沉桩、支架及光伏组件安装等施工正有序推进,预计今年底全面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年均上网电量约1.79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5.2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93万吨,显著提升海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与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水平。(198字)
海南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于2025年9月12日宣布,取消“盛势文昌华侨农场100MW渔光互补+储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理由是该备案属越权审批。该项目装机容量达100MW、占地约2000亩,采用渔塘水面建设的渔光互补模式,属于集中式光伏项目,不适用分布式光伏备案政策。依据海南省发改委琼发改能源〔2025〕440号文,此类项目须按集中式管理;又据琼发改能源〔2022〕12号文,集中式光伏项目备案权限在省发改委,县级部门无权受理。为此,文昌市营商局已在线平台撤销备案,并电话告知项目方海南盛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要求其按规定向省发改委重新申报,以保障项目合规推进。
国家电投江阴璜土利港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拟获生态环境部门批准。该项目由无锡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4.9亿元,位于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璜土镇及利港街道多个行政村(社区),采用“水上光伏、水下养殖”的渔光互补模式。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153.1152MWp,交流侧并网容量130MW,共设52个光伏子系统,使用72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实行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项目原已于2025年7月取得行政审批,计划2026年12月竣工,2025年11月已开工;因建设过程中光伏区部分用地租赁调整导致位置变动,构成重大变动,故按程序重新报批环评。
9月18日,三峡集团江苏泰州海陵10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依托当地鱼塘、蟹塘等水域资源,创新采用“水上光伏发电、水下生态养殖”的复合利用模式,在同一地块同步实现能源生产与水产养殖,提升土地空间利用效率。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达1.49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4.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2.26万吨,兼具显著的经济与生态效益。作为三峡集团服务“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该项目将有力支撑泰州市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后续,项目团队将持续推进精益化运行管理,助力江苏区域能源保供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大唐海安墩头77.4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2024年6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依托1400亩鱼塘水域,采用“水上光伏发电、水下生态养殖”立体开发模式。项目总投资3.4亿元,截至8月上旬累计发电超2800万千瓦时,预计年均发电9000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超8万吨。其并网流程规范高效,经逆变、升压至110千伏后接入电网;同步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建成智能监测与管控系统,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项目不占耕地、不破坏生态,盘活乡村闲置水域资源,为5个村集体提供稳定租金收益,并带动本地村民就业,助力乡村振兴与区域绿色低碳发展。(199字)
国家电投浙江公司安吉草荡“渔光互补”光伏项目自投运以来,截至8月12日累计发电4.09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8.63万吨。该项目位于浙江省安吉县梅溪镇草荡水库,总装机容量43.2兆瓦,是国家电投在浙江建成的首个水面光伏项目。项目创新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的立体开发模式,有效盘活千亩水域资源,助力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在生态环保方面,项目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构建固废“产—储—销”一体化处置链条,确保各环节可追溯、可核查,并依托标准化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着力打造光伏领域生态环保示范标杆。
吕四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是江苏沿海规模最大的滩涂光伏工程,总规划装机1.35吉瓦,位于启东吕四渔港西侧潮间带。截至今年7月,项目累计发电3.2亿千瓦时,已突破3亿千瓦时大关。一期400兆瓦工程于2025年12月底全容量并网,占地约5850亩,设121个光伏单元,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复合模式,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9万吨,并通过遮蔽效应抑制藻类、改善养殖环境。南通海事局全程提供专业化水上安全监管与服务,包括组建联合监管小组、研发智能监控平台、开展应急演练与法规宣贯等,切实保障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后续将持续优化机制,支撑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与区域绿色低碳发展。(199字)
本文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告。该局于2026年8月3日作出正式批复(文号:通数据审批〔2026〕187号),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及环保措施。公告明确告知公众,如对审批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供了复议与诉讼的权利依据、具体时限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便于相关方依法行使救济权利。
肥西县山南镇店阳新能源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近日正式开工建设。该项目总投资5.14亿元,租赁约2600亩塘口,配套建设占地18亩、总建筑面积1603平方米的升压站(含综合楼、危废间、配电楼等四座建筑)。建成后预计年产值约3800万元,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超200万元;每年可节约标煤约4.6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2.59万吨。为保障项目落地,山南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高效完成青苗摸排、地勘、租赁补偿协议签订及国资处置等前期工作,实现如期开工。后续将聚焦关键节点,强化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199字)
本文介绍了江苏沿海最大渔光互补滩涂光伏项目——南通启东吕四海域一期工程上半年运行成效及监管保障情况。该项目依托5850亩潮间带滩涂,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复合模式,建成121个光伏单元,上半年发电2.61亿千瓦时,相当于满足约51万居民年用电需求;全容量投运后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9万吨,并通过光伏阵列遮蔽效应改善养殖水质,实现生态与经济协同增效。南通海事局通过组建联合监管小组、实施驻点监管与联合巡航、应用智慧海事系统及智能监控平台、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等举措,为项目建设与运维提供全过程安全支撑。下一步将持续优化海上光伏监管服务机制,助力绿色能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