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补偿。受委托的县(市)区政府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电网企业签订《电网建设补偿工作委托协议书》,并共同核实确认变电站和输配电线路永久性占地、临时性占地、树木砍伐、房屋拆迁、青苗补偿等实物量,根据
有关规定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数额。电网建设项目工程补偿费用专款专用,各级政府收到补偿款后15日内足额发放到被补偿单位及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对因资金未按时到位导致电网工程严重受阻的,依法予以
差旅费”的整改情况。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进行清退,严格执行《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干部请休假期间报差旅费用监督管理。26.关于“违规发放应休未休补贴”的整改情况。对违规发放应休未休
》,在以后项目招标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执行。29.关于“征地拆迁资金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完成项目宗地核算工作,对征地拆迁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建立健全征地拆迁
;(三)周边存在大量粉尘和腐蚀气体的建筑;(四)已列入拆迁计划的建筑;(五)文物建筑;(六)风景名胜区、历史建筑的核心保护范围、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内安装后对整体风貌造成不良影响的
安装光伏发电系统:(一)已鉴定为C级、D级的危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二)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建筑;(三)周边存在大量粉尘和腐蚀气体的建筑;(四)已列入拆迁计划的建筑;(五)文物建筑;(六
手续办 理(包括临时并网手续)、征租地(包括永久征地、长期租地及临时 租地等)、拆迁补偿、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含环保、水保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消防设施及生 产生
活供水工程)、工程调试、涉网试验(并网前及并网后)、项目并 网(包括临时并网)、项目验收(包括专项、复垦和征地)、质保等工 程,以及所有由以上事项(包含但不限于)引起的协调事项及费用等,标准化建设、达标创优。并对以上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和水保、环保、档案等负全面责任。
保留划拨方式外,其余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协议出让最低价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方,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
,其余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协议出让最低价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方,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
协议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协议出让最低价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方,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
、旅游景区范围内的房屋。2.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结构、屋面平台)已经年久失修,存在结构等安全风险的建筑。3.存在其他不得安装的情形,如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废弃建筑、拆迁计划区域或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
住房城乡建设局、属地供电所开展验收,并填写验收表(附件4)。因项目存在问题导致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投资主体应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项目投资主体承担,整改完成后,可再次申请验收。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
赞助费用(特许经营费),要求签署拆迁不赔偿承诺书等。有些地区未按要求采取线上备案,或以“整县推进”为名,实施垄断开发。此外,部分地区的基层干部不为居民开具房产证明,存在权力寻租空间。▶ 接入方面
复”原则给予奖励,级别提升的给予补差奖励。(二)本政策中所提的“以上”“不超过”均含本数。“投资额”或“投入额”,不包括土地征用、相关房屋拆迁、青苗补偿等政策处理费用。(三)对本政策文件规定的奖励
利用行业整治淘汰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执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4.加快推动工业企业“双碳”工作。对首次取得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碳足迹认证证书(或碳标签),每家企业分别按实际认证费用
”“不超过”均含本数。“投资额”或“投入额”,不包括土地征用、相关房屋拆迁、青苗补偿等政策处理费用。(三)对本政策文件规定的奖励、补助资金仅规定幅度范围,未规定明确标准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市财政局
加快推动工业企业“双碳”工作。对首次取得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碳足迹认证证书(或碳标签),每家企业分别按实际认证费用给予最高2万元、5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5.引导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