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能赶超发展”激励机制,继续深入开展评比。瞄准中央宏观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围绕未来发展所需和现实短板弱项,强化项目谋划与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领域项目资金支持,完善
后续扶持工作,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谋划、建设和管理,推动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动引江济淮二期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水网骨干
、信托、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扩大企业债券投资规模。(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甘肃证监局负责)二、强科技强工业双轮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8.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
报贫”机制。精准开展产业帮扶,带动脱贫户稳定在140万户以上。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压茬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
管理办法,形成政府投资管理“1+3”政策体系。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力争取国家增发国债和各项债券资金支持,统筹各级财政资金2041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举办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
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粤黔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深入实施粮食生产、储备、加工能力提升行动。有力应对1961年以来最严重的冬春连旱,完成粮食播种面积
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科技特派团选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向脱贫地区倾斜。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可持续发展。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推动
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支持乡村振兴重大
和可持续发展。绿色投资主要包括对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低碳交通等领域的投资,以及对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投资。践行低碳理念 推动绿色发展清源股份自成立之初,即秉承“源于社会,回报社会”的理念,将
企业公民的理念延伸至环境保护、社会公益、扶贫等领域。公司坚持向清洁型、生态型、低排放的方向发展,推进产业升级和导入环境管理体系,通过生产营运过程中高效的资源管理,实现节能降耗,降低运营成本,确保
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方式开展融资。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政策环境,积极探索多元化绿色金融支持方式,对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给予绿色金融支持,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牵头单位:市
空间跨度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和市政桥梁等应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等建设项目按照物美价廉、经久耐用的原则,大力推广以轻钢结构为主体的农村装配式建筑,风景名胜旅游区要发展
企业自主投资和政府精准支持相结合,既要发挥电网企业主体作用,压实电网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投资力度,也要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农网还贷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加强财政、金融等
提升脱贫地区、革命老区电力保障水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四个不摘”决策部署,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电力普遍服务水平。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
,截止2020年底,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571万千瓦,居全国第5位。累计建成光伏扶贫项目267.6万千瓦,覆盖110个县(市、区)40.6万户贫困户,扶贫电站总规模、带贫人口总数均居全国第1,实现
税收支持。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通过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租赁等形式获得运营资金。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统筹利用现有绿色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
对接行动,持续开展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创建,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完善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引导经营主体主动联农带农。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确保作用持续发挥
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9.6%。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从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中安排31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好省绿色食品产业基金、农业产业化发展
千亿”产业平台,打造国内知名的中医药产业集群高地和融合发展引领高地。整合尖山片区(原磐安工业园区、尖山镇)、高湖片区、金磐开发区(原金磐扶贫经济开发区),设立浙江磐安经济开发区(浙江金磐共同富裕
银行签订绿色金融合作协议,引导合作银行围绕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和新动能培育,在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PPP等产品服务创新以及绿色保险合作上先行先试,探索农产品收益保险和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