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系统。鼓励新建公共建筑按《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污水处理厂、停车场等新建建筑,同时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系统。(二)工业园区全
、公开、公正”原则,不得强制要求项目配套产业,不得通过要求企业引入外资或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得强制企业采购地方制造产品。(三)强化安全监管
安装太阳能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污水处理厂等新建建筑,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既有公共机构、设施屋顶资源及其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积极
。新建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建筑应按管理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污水处理厂等新建建筑,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既有公共机构
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强制要求投资落地,不得强制企业采购地方制造产品。(二)坚持因地制宜、依法开发。对于既有的各类园区、工商企业厂房,按自愿原则整合屋顶资源,依法依规选择
)分布式光伏开发条件县(区)的电网改造升级力度。(四)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宜装尽装。新建建筑应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等新建建筑,以及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停车场
企业引入外资或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强制要求投资落地,不得强制企业采购地方制造产品。(二)坚持因地制宜、依法开发。对于既有的各类园区、工商企业厂房,按自愿原则整合
开发。电网企业加大对具备整县(区)分布式光伏开发条件县(区)的电网改造升级力度。(四)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宜装尽装。新建建筑应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等新建建筑,以及
利用通用规范》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污水处理厂、停车场等新建建筑,同时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
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得强制企业采购地方制造产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安全监管。强化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选址、设计、施工
,推动新建建筑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污水处理厂、停车场等新建建筑同步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推动既有公共机构
将配套产业等作为项目备案和开发建设的条件,不得通过要求企业引入外资或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强制要求投资落地,不得强制企业采购地方制造产品。电网企业要公平无歧视向
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光伏+”公共机构、公共设施。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宜装尽装,新建建筑应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等新建建筑,以及新建
职责分工负责)3.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不得强制要求项目配套产业,不得通过要求企业引入外资或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强制要求投资落地,不得强制企业采购地方制造产品
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不再一一列出)(二)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宜装尽装。新建建筑应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等新建建筑,以及新建
强制要求项目配套产业,不得通过要求企业引入外资或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强制要求投资落地,不得强制企业采购地方制造产品。(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十四)强化安全监管。强化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的要求。公共建筑和新建厂房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系统,推进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既有公共建筑加装屋顶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有条件的教育、医疗、体育等
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的要求。公共建筑和新建厂房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系统,推进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既有公共建筑加装屋顶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有条件的教育、医疗、体育等其他既有民用建筑结合建筑改造应用
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等新建建筑,以及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停车场等,同时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上述既有公共机构、设施
大市场部署。不得强制要求项目配套产业,不得通过要求企业引入外资或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强制要求投资落地,不得强制企业采购地方制造产品。(省能源局负责)(十四)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