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局,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科教文体卫以及具有特定选址要求的产业项目,开展规划评估优化调整用地布局。在简化规划用地审批中提出,既有住宅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
自然资源局参与)四、简化规划用地审批(九)不改变建筑面积、总高度、层数、外立面,且不影响建筑安全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既有住宅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绿色电力应用。建立健全绿电宣传和推广长效服务机制,优化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机制,按照“三零”政策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服务。二是服务用户节能增效。拓展公共增值服务,免费提供
。服务绿色出行。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组织供电企业优化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机制,进一步简化居民用户报装申请资料,持续提高接电服务效率。供电企业按照“三零”政策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
比例达到100%(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公共建筑和地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大型住宅小区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超限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标准。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运用市场化模式加快
推进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和大型商贸综合体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
、建设、改造与运营维护。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建设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电动交通工具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码头工程,应当按照规定建设船舶
充电设施。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增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具备条件的,可以增建电动汽车等电动交通工具充电设施。县级房地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
,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既有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加装光伏系统,在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以“光伏+储能
供水管网改造,积极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建设,持续完善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优化管理。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到2030年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30%。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
货运量达到2800万吨。(十三)构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市内公共交通路网,打通中心城区“八横七纵九联络”快速路网。加力解决轨道交通便捷换乘问题,实施轨道交通成网计划。高质量推进山城步道、自行车立体
LNG加注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广LNG动力船舶应用。加快老旧燃气车辆淘汰更新,推动中心城区新增和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环卫、邮政等城市公共服务车辆采用新能源。加大力度推广氢能汽车,推动交通领域
方案。一、试点目标力争到2025年末,培育发展1至2个特色优势产业,新增市场主体3000家,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新增城镇人口5000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48.3%提升到49.7%,基本公共
24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工业园区)3.加快商贸和消费平稳发展加强文旅融合发展,深耕红色旅游品牌,接续举办西北花儿歌会、罗山东麓山地自行车挑战赛等活动,创新开展美食文化节、“同心好物”等促销活动,带动
“十五五”规划和《上海市与六安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6-2030年)》编制工作。11.加快合六同城化发展。加强与合肥在产业科创、国土空间、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协同,建设合六同城化先行区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17.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序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规范有序、统筹开发风、光、水等新能源项目,稳步实施园区适宜建筑屋顶光伏全覆盖行动和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力争
实施方式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民政局等在省直对口部门指导下,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十六)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在佛山市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换购销售价格1500元
(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2025年度内每人限补贴一辆新车。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要求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2亿元,增长6.2%,增速居全省第1位,高于年度计划目标1.2个百分点。一是农业生产总体稳定。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2%。推进建设7.1万亩高标准农田,以现代畜牧、生态渔业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出台公共资源交易接受社会监督方案。推广使用“政企行”阳光执法监督平台,入企检查次数明显下降。三是创新引领作用增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734家,有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