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发布2025年河北省风电光伏项目竞配清单的通知》。经电网公司确认接入和消纳条件、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核基本要件,现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2025年河北省风电光伏项目竞配清单,共57个、696.492万千瓦。各市初选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并在市能源主管部门或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后,于1月底前将竞配结果报送河北省发改委。
公告显示,青龙县官场200MW光伏项目中选企业为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90MW风电项目中选企业为华电绿能(秦皇岛)能源有限公司。今年6月23日,青龙满族自治县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入库实施主体竞争性配置结果公示。
增量项目机制竞价。2025年10月份开展增量项目的首次竞价,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底全容量并网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的竞争性配置项目)。往后每年10月
开展下一年的增量项目机制竞价工作。(3)竞价分类。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和运行特性的差异,初期分为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三类。海上风电项目单独组织竞价,陆上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统一组织竞价。同一
原竞配价格,其余项目均按我省煤电基准价0.4298元/千瓦时执行。二、增量项目:政策: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投产的海上风电项目按年上网电量的80%确定,陆上风电和光伏项目按
期限。海上风电项目:14年,陆上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12年,到期后不再执行机制电价。原文件如下: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能源安全保障与绿色低碳发展,深化电力市场机制创新,加快构建新型电力
7月7日,湖北省发改委公布《湖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发电项目名单》,此次公布的新能源项目共32个,容量187.312万千瓦。其中,25个风电项目,装机容量157万千瓦;7个光伏项目,装机容量
30.812万千瓦。原文如下:各有关市(州)发改委(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4〕61号)、《省能源局关于
7月7日,上海发改委发布《上海市2025年度“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本次拟竞争配置的“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场址为上海市未组织竞争配置的已建、在建海上风电场址。共6个项目,申报
规模270万千瓦。1、东海大桥1#海上光伏项目。与东海大桥100兆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同场,海域水深约9.9-11.9米,离岸距离约8-10公里,申报规模上限20万千瓦。2、东海大桥2#海上光伏项目。与
设计院有限公司参与日喀则市2024年电力保供新能源竞争性配置,并中标日喀则市岗巴县5万千瓦光热一体化项目,其下属全资项目公司岗巴县中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完成项目备案手续。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项目整体
优化调整新能源配比结构,计划在昂仁县境内选址建设10万千瓦光热项目,配比10万千瓦光伏项目;计划在岗巴县境内选址配比20万千瓦风电项目;计划在拉孜县境内选址配比60万千瓦风电项目。该申请已经日喀则市
6月6日,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公告显示,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避开永久
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严禁多个项目集中布设在同一片区域或以“打包分布”方式规避集中式风电项目管理要求。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工商业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兆瓦;大型工商业项目。接入35千伏电压
6月6日,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公告显示,项目申报要求:1.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需符合国土
空间规划,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严禁多个项目集中布设在同一片区域或以“打包分布”方式规避集中式风电项目管理要求。2.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工商业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兆瓦;大型工商业
6月6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细化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加强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全流程规范管理,指导市县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