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2%降至16.90%,但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次权益变动系此前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深圳禾勤投资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作价抵债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亦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
变更。公告显示,唯之能源所持剩余2亿股仍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若未来被进一步处置,可能引发公司控制权变动风险。此次股权变动源于2025年初唯之能源所持股份的司法拍卖。此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两次在阿里
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二、中国绿发股权变动过程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CGDG、中国绿发)成立于1988年,是一家股权多元化的中央企业,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注册资本金400
亿元,总资产2006亿元,投资企业153家,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绿色能源、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现代服务业为发展方向,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绿色产业集团。2020年8月10日,鲁能集团
12月30日,海天股份公告,公司筹划通过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某光伏辅材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相关资产。海天股份表示,此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层面的股权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权的变更,对公
司2024年度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据悉,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环保行业标杆企业,目前已形成供排水、固废处理、清洁能源、水环境治理等核心业务的现代化、多元化产业体系。
15%和2.5%。值得一提的是,格金新能源作为格力集团的新能源产业投资运营平台,此次股权变动不仅提升了格力集团在该平台的控股比例,同时也反映出另外两名投资人的投资额实质上有所减少。格金新能源于2022年
。公开信息显示,格金新能源自成立以来,在新能源领域进行了广泛的投资布局,不仅设立了多家新能源相关企业,还通过参与设立的基金进行了多项产业投资。此外,格金新能源还在智能光伏产品制造领域进行了股权投资
、兼并、重组、股权变动或者租赁经营的情况;(三)不正当竞争、串通报价和违规交易行为;(四)执行调度指令的情况;(五)执行与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签订有关合同的情况。第九条 除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情况外,电力监管
。电力市场成员 应当自觉遵守有关电力市场的法规、规章。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电力交易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
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电力交易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 电力用户
是否存在被认定为“倒卖路条”的风险。对于第一点,投资企业需通过公开途径,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官方网站,以及目标公司提供的工商内档,对目标公司及其上级控股公司从设立以来的投资人变更及股权变动情况进行
6月22日,华能国际电力公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与华能集团、西安热工院、新能源公司、北方公司、蒙东公司及清能院签署了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将以人民币38,961.69万元认购清能院的部分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能集团将持有清能院33%股权,西安热工院将持有清能院4.3%股权,新能源公司将持有清能院4.7%股权,该公司将持有清能院30%股权,北方公司将持有
6月21日,合盛硅业发布公告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新股已于2021年6月18日登记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136,165,577股,由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认购,此次发行完毕后,公司增加136,165,57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1,074,165,577股。 公告显示,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系罗立国先生子女,二人在本次发行前均已持有公司5%以上
导致公司内部决策机制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业务、人员、机构、财务以及资产的独立与完整。这句话的核心意思是,靳军淼的股权变动,不会让晶澳科技现在的管理班底有太大变化。
作为一家经营多年、销售高达数百亿的
大型新能源企业集团,需要新陈代谢和企业传承,从而息息不止。不完全调查显示,30~40岁的创二代最适合传承,因为在教育水平、个人经验、业务能力及人际交往方面都已成熟。就晶澳科技本身而言,靳保芳也不是一个
电力市场成员。
前款所称电力市场成员包括承担市场运营职能的区域或省(自治区)电力交易机构、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等市场运营机构,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并参与电力批发交易的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以及电网企业(作为购电方)等市场主体,以及提供市场交易相关服务的电网企业。
第六条 电力市场成员应当执行市场交易规则,自觉遵守电力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动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