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480小时。而在光伏发电方面,2016年,山西和黑龙江达到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内蒙古I类资源区、新疆、甘肃、青海I类资源区、宁夏、陕西、吉林、辽宁和河北等地区未达到要求,其中
年利用小时数偏差超过480小时。而在光伏发电方面,2016年,山西和黑龙江达到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内蒙古I类资源区、新疆、甘肃、青海I类资源区、宁夏、陕西、吉林、辽宁和河北等地区未达
区实际利用小时数与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偏差超过480小时。 而在光伏发电方面,2016年,山西和黑龙江达到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内蒙古I类资源区、新疆、甘肃、青海I类资源区、宁夏
资源区实际利用小时数与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偏差超过480小时。而在光伏发电方面,2016年,山西和黑龙江达到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内蒙古I类资源区、新疆、甘肃、青海I类资源区、宁夏
达到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内蒙古I类资源区、新疆、甘肃、青海I类资源区、宁夏、陕西、吉林、辽宁和河北等地区未达到要求,其中,新疆和甘肃实际利用小时数与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偏差超过350
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约为12.5%,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风电和光伏发电均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且偏差较大,风电II类和III类资源区偏差分别为755小时和621小时,光伏发电I类和
数要求,内蒙古I类资源区、新疆、甘肃、青海I类资源区、宁夏、陕西、吉林、辽宁和河北等地区未达到要求,其中,新疆和甘肃实际利用小时数与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偏差超过350小时。
表3 2016年风电
上升1.1个百分点。风电和光伏发电均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且偏差较大,风电II类和III类资源区偏差分别为755小时和621小时,光伏发电I类和II类资源区偏差分别为505小时和359小时
年执行电价表
I类资源区变化幅度最大,为-18.75%,其次Ⅱ类资源区为-14.77%,变化幅度最小的为Ⅲ类资源区,为-13.27%。
02光伏电站的经济性分析
2.1三类电价区的资源
情况
表3 三类电价区资源情况及发电小时数估算
由表3可见,I类电价区的资源跨度平均,满发小时1240~1630h之间;Ⅱ类电价区资源跨度大,满发小时780~1560h,其中资源较好的区域与
达到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内蒙古I类资源区、新疆、甘肃、青海I类资源区、宁夏、陕西、吉林、辽宁和河北等地区未达到要求,其中,新疆和甘肃实际利用小时数与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偏差超过350小时。
远程指导、协同工作,快速排除故障,减少电站发电损失;e)大数据智能分析和智能I-V曲线扫描,通过查找薄弱发电环节和识别落后组串,及时给出合理的优化建议,避免电站发电损失,提升发电量。3
标准,将我国太阳能资源地区分为四类,不同区域辐照度差异较大。即使在同一资源地区,不同地方的全年辐射量也有较大差异。例如,同是I类资源区的西藏噶尔和青海格尔木,噶尔的全年辐射量为7998MJ/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