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337-TA-1151)作出337调查部分终裁:用Hanwha Solutions Corporation 替换掉原公告中的申请方Hanwha Q CELLS & Advanced
AND PRODUCTS CONTAINING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151)。
2019年3月4日,美国Hanwha Q CELLS USA Inc. of Dalton, Georgia
开始,中国企业面临中美贸易战、加征关税等新问题,但是反倾销、反补贴、美国337调查之类的常规贸易救济调查也没中断。刘建伟表示,贸易战、关税措施可能会因为双方达成协议而终止或减轻,但这种常规的贸易救济措施
继11月13日,晶科能源宣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负责第337-TA-1151号调查(1151号调查)的行政法法官发出指令,表示将于两周之内批准关于晶科能源不侵权的建议裁决动议之后,11月15
是否有效。 8. 美国:1151号调查简易裁决动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负责的第337-TA-1151号调查( 1151号调查)的行政法法官发出指令,其将在两周内批准关于晶科能源不侵权(韩华
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市,2019年11月13日,全球极具创新力的光伏企业晶科能源(晶科能源或者公司)(纽交所代码:JKS)今日宣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负责第337-TA-1151号调查
( 1151号调查)的行政法法官(法官)发出指令,表示将在两周内批准关于晶科能源不侵权的简易裁决动议。
2019年3月,韩华Q Cells基于其持有的一份专利针对晶科发起了1151号调查。法官于9月
337调查开始启动。 因此,光伏行业协会特别指出,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包括并不限于: 准单晶相关专利; 高效铸锭多晶专利; 三栅线专利; 两个事实概括光伏基本现状 1. 发展模式
产品销售。 随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针对该事件对涉华光伏电池片及其下游产品启动337调查。 目前专利纠纷案件正在法律程序中,产品销售也并未受到影响。作为钝化技术专利侵权事件的涉事方,晶科能源副总裁
10%的关税,太阳能光伏产品赫然在列。
2019年4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光伏电池片及其下游产品启动337调查,我国光伏产业巨头晶科能源、隆基股份首当其冲。5月,中美贸易
,美国就开始了针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确认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达34%至47%的关税。同年,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发起
下游产品启动337调查,我国光伏产业巨头晶科能源、隆基股份首当其冲。
受贸易战影响,我国对美国光伏产品的出口不断减少,2017年上半年我国对美国光伏组件的出口同比下降了96.6%;2018年我国对美国
贸易纠纷由来已久,一度对两国的光伏产业形成了巨大的影响。
美国早在2011年就开始了针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俗称双反),并于2012年确认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达34%至47%的关税。彼时
337调查。指定应诉方包括中国四大光伏企业的两家:晶科和隆基。 作为2018年贸易战的主要战场之一,美国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展开337调查,虽然表面看是企业出于维护自己的权利,巩固市场地位,但是在贸易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