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我省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启动光伏市场化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文件,2021年江苏省长江以南地区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照功率8%及
以上比例配建调峰能力(时长2小时,下同),长江以北地区原则上按照功率10%及以上比例配建调峰能力;调峰能力超过规定比例的,剩余部分可在江苏省范围内统筹并通过市场化方式交易给其他发电企业。
关于调峰
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此轮统一标杆
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1.15元/kWh。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
惠民工程、2)阳光园区工程、3)阳光商业工程、4)阳光乡村工程、5)阳光基础设施工程、6)阳光公共机构工程
对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备案,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
补助和直接奖励。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愿申报资金支持方式,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方式。补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推广项目,给予总投资额30%的补助
4月30日并网;
海北刚察项目:50MW计划2021年底并网,250MW计划2022年10月31日并网。
两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及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这两个项目均为今年6月份
青海能源局公示的市场化规模!
6月11日,青海省能源局下发《关于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能新能〔 2021〕72号),筛选确定2021年市场化并网重点
9月27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通知要求:2021年10月20日前,有关市能源主管部门指导试点县(市、区)政府,完成试点建设方案编制工作;2021年10月
31日前,由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完成项目备案;2021年11月起,组织开发企业按照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完成不低于总装机任务10%、50%、40%的比例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底前
组织专家开展报告及现场评价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运行条件满足示范县要求。(责任人:省能源局、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月1日起)
1.
时限:2021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示范命名。对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均达到要求的县(市、区),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责任人:省能源局
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此轮统一
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1.15元/kWh。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
。
2、2.05GW风电!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优选结果公示
9月30日,陕西省能源局公示了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优选结果,确定了32个项目共计390万千瓦纳入陕
获得500MW、450MW的规模,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煤业化工以及华能则各获得400MW。此外,国家电投、华电、三峡、陕西榆林能源集团、信发、广东省能源集团、阳光电源、远景、陕西延长石油、鄂尔多斯亿鸿
中标候选人。
根据两项目的招标公告显示,紫云县火花镇农业光伏电站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火花镇境内,工程规划装机容量200MW,本期一次建成。本光伏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本
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35kV母线。
独山县基长农业光伏电站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基长镇、本寨水竹乡境内,工程规划装机容量200MW,本期一次建成。独山县基长农业光伏
10日上报省能源局,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责任人:省能源局、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示范命名。对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均达